後疫情時代下,民間司改會申訴中心希望透過走出辦公室、跨越電話線,面對面跟北中南的民眾接觸,更瞭解大家所遇到的問題,進而找到司法制度重要的改革支點。
如果您認為您的案件可以提供司法改革前進的動力,歡迎直接點選下列預約連結,預約面談。
司改急診室受理案件類型
我們並非一般法律諮詢的單位,並不接受進行中案件的一般法律諮詢。司改急診室受理的案件,限於下列4類:
第一類:刑事冤錯案
如果您是「刑事」案件「被告」,因為自己「沒有做」的事情被「判刑確定」(無法再上訴),請向我們申訴。
❯ 民事、行政或國賠案件。
❯ 確實有犯罪,但認為量刑太重的案件。
❯ 您不是「被告」,而是「告訴人」的案件。
第二類:警察不當執法、檢警調違反偵查不公開
如果您自己遇到警察不當執法等情事,尤其涉及警察種族歧視或不當之強制處分、執法過當、不當之偵查、違法盤查等。
如果您自己的案件受到偵查公開或發現檢警調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事,請向我們申訴。(歡迎參考「偵查不公開落實」相關說明。近年民間司改會也特別關注涉及「國民法官法案件的不當媒體曝光」,如您的案件符合,也請務必向我們申訴。
第三類:不適任法官、檢察官案
2020年7月17日新的《法官法》上路,人民可以直接提起評鑑,不用再透過司改會。就提起評鑑的方法及書狀範例,請參考本會「法官/檢察官評鑑」的說明。然而,如果您已經向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申訴,但您遇到程序障礙,或是您認為評鑑委員會的認定有問題,歡迎向我們申訴。
近年我們尤其關心:
- 法官開庭態度不佳(可透過法庭觀察加以蒐集資訊、或是透過聲請法庭錄音光碟確認)
- 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因偵查不公開,大多數時候無法透過錄音光碟確認,僅能在偵查結束後,透過向有權調取錄音的單位例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申請)
- 法官、檢察官偵審過程或決定理由欠缺性別意識
- 涉及國際公約人權侵害,例如涉及障礙者、族群歧視
第四類:監所醫療權申訴專案
監察院於2012年曾做成101司調0046調查報告,針對「監獄及看守所之醫療缺失,嚴重影響收容人生命權」進行調查,但13年過去問題顯然未獲實質改善。若您的親友在監獄中收容,有遇到延誤就醫等,符合下列情狀者,歡迎向我們申訴:
曾出現嚴重健康問題,並由辯護律師或本人向法院聲請保外就醫、具保停押卻遭駁回者。
二、已停押被告
雖已停押出所,但在押期間曾遭遇醫療延誤、不當處置或病情惡化等情形者。
三、在監收容人
符合《收容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曾聲請保外就醫卻遭拒絕,或於所內治療明顯不足、病情惡化者。
本會將依個案狀況盡量提供協助,期能共同推動制度改革倡議,落實監所醫療人權。詳細說明請參考本會《監所醫療權申訴專案》。
第五類:流浪法庭專案
過去,民間司改會曾協助釋字第725號解釋的張國隆、柯芳澤先生,歷經了三十年的刑事訴訟無罪定讞。近期,我們再次接獲當事人申訴其刑事案件起訴至今已20年,程序卻仍未終結,造成這一切的元兇,正是背後的制度性問題。
為深究流浪法庭困境的成因,以更進一步投入終結未結困境的對策,即日起我們正式向全國律師聯合會、各地方律師公會及大眾公開徵案:
❯ (一)案件類型、案號及第一審訴訟繫屬日期。
❯ (二)案件當事人或承辦律師之聯絡方式。
❯ (三)根據您的觀察,案件延滯之可能成因(如:法官頻繁異動、爭點繁雜、鑑定程序停滯、被告人數眾多等)。
*相關提供之資訊,本會將嚴守保密義務。非經提供資訊之律師、案件當事人同意,絕不以任何方式公開或使他人知悉。詳細說明請參考本會《終結流浪法庭,司改會公開徵案》
*個案部分視情形提供協助。
※ 情況急迫者,歡迎預約後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
時段
下午14:00-18:00,開放7個時段預約。每個時段30分鐘。
我要預約
- 司改急診室預約連結:
- 臺北場:民間司改會台北辦公室,開放預約日期: 05月08日 06月05日
- 臺中場: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開放預約日期: 05月13日 06月12日
- 高雄場:捷運三多商圈站附近,開放預約日期: 05月29日 06月18日
- 高雄場確切地址於預約成功後另外提供。
- 請選擇您有時間方便進行面談的日期、地點,點選上方連結進入預約頁面,填寫基本資料進行預約。
- 預約前請務必確認您當天下午都有空。 請您加入民間司改會申訴中心LINE。
- 若您預約成功,申訴中心法務專員將透過Line和您聯繫,確認您預約日期當天的面談時間。
- 面談當天,將由申訴中心法務專員進行實體面談,每個時段30分鐘。請您提早十分鐘到達現場等待。
- 為了確保其他預約申訴人的權利,您最多只能和申訴中心法務專員面談至您被安排的時段結束。若您遲到,亦同。
- 若申訴中心法務專員經過面談後認為您的申訴、申冤有進一步協助的方向,將進一步和您聯繫。


《法官法》教戰手冊之概論篇:遇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怎麼辦?
201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