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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大法官提名與審查,就從審薦小組開始

蔡英文總統於五月底核定《民國105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並核示敦聘副總統陳建仁、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前院長賴英照、前大法官劉鐵錚、前大法官徐璧湖、萬國法律事務所特別顧問范光群等六人為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委員。

大法官為司法權之最高象徵,地位尊崇,自應妥適提名與嚴謹審查。「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自2003年成立以來,針對歷次之大法官提名,均會進行監督評鑑,並產出評鑑報告以供社會檢視。近年來大法官之提名與審查過程,未能符合社會期待,期待新總統與新國會,能就本屆大法官之提名與審查,令國人有耳目一新之感受,茲發表聲明如下:

  1. 審薦小組成員皆為舊官僚,新政府之起手式令人失望

    近年來總統府所成立「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皆以副總統為召集人,並聘任司法院前院長、前大法官等「故/舊」人選為小組成員。向為人詬病不具開創性,亦欠缺多元性,甚至審薦小組之推選名單與審查標準,既不公開、亦不透明,有違設立審薦小組,以示總統開放受薦、透明甄選之初衷。蔡英文總統既自詡為「聽取民間聲音」的總統,對於社會之期盼,理應在審薦小組納入民間與學界代表,本屆小組之成員卻仍沿襲舊例,僅聘任舊官僚擔任遴選重責,實難期待小組成員具有開創性、多元性之觀點,且與社會期待多有落差。

  2. 總統府之審薦流程應及時、公開、透明化,期使被提名人受社會檢視

    為落實大法官人選之實質審查,立法院需有足夠的時間排定審查時程,同時亦應給予社會檢視的機會。故此,大法官人選之提名,應給予立法院兩個月以上之審查時間,亦使社會有足夠的時間檢視。同時,聯盟呼籲審薦小組應公布自薦與被推薦人選之名單,並說明小組提名的審查標準,以及最終提交予總統人選之獲選理由。並且在總統提名之後,儘速將被提名人的相關資料,包括學歷、經歷、財產、稅務等,在網上向全民公開。

  3. 國會應嚴格審查

    過往國會對於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審查,往往是倉促排定,在半天公聽會及一日的審查會議下,每位委員僅有15分鐘的質詢時間,況且還是統問統答,被提名人倘若實問虛答拖過時間,人事的任命最終就是草率被決定。聯盟於今年5/9召開記者會,呼籲:(1) 立法院應事先排定審查時程,不可草率倉促決定;(2) 應事先發放問卷表予被提名人,並要求提供具代表性之事蹟、著作、判決等審查資料;(3) 應採兩輪審查機制,第一輪於小組審查,第二輪採全院審查;(4) 對於複數被提名人應個別審查;(5) 小組審查應舉辦聽證程序;(6) 審查後應有報告產出;(7) 同意權行使應於報告產出一週後進行等七點訴求,均獲在場各黨代表李俊俋立委、林為洲立委、黃國昌立委之允諾。聯盟高度期待新國會能夠嚴格、理性、專業審查,令國人不再對國會失望,而能有符合大法官尊榮身份審查之全新感受。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召集人 瞿海源教授
發言人 高榮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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