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警察守規則,人權有保障~警察ㄅㄟㄅㄟ請聽我說

警察是執法人員的第一線,可是在執法的程序上卻常常狀況百出:像是違法取證、吃案、侵害人權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此類之事件,使得民眾對於警察執勤往往缺乏信心。警察改革聯盟值此警察節的前夕,將表達民眾所反映的心聲:

一、重視刑事人權

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刑事案件之新聞處理,必須符合偵查不公開原則,並保障當事人及相關人士之隱私與名譽,確實遵守主管機關規定。對於5/30民間司改會所蒐集檢舉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應該保證不再主動提供蒐證錄影帶給媒體,以及追查蒐證錄影帶洩漏之責。

落實平等破除歧視。改正過去對族群、性別的刻板印象!每個人都具有多重身分,原住民、單親家庭、同志、外籍人士等身分不是原罪,不要再以刻板印象傷害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

杜絕釣魚式辦案。不要再用釣魚式辦案來將人羅織入罪!警察以網路聊天釣魚辦案的情形層出不窮,不僅無助於治安的維持,且通常牽涉到性,由於社會對性的污名,讓當事人即便在沒有觸法的狀況下,特別是如同志這樣的性少數族群,面對警方不當的辦案方式卻因為身份的顧忌不敢有所抗爭,對於網民的權利更是一大侵害。

確實保障當事人的律師權。警方應主動清楚宣讀當事人應有權利,不要把當事人請來的律師擋在門外!請律師是身為當事人的權利,不是警方所給的恩典!律師在場除了可以確認警方執法的正當性及程序合法外,其實也在協助警察與當事人溝通。

改善警察局偵訊室不足的現象。請警政署在各警局全面設立偵訊室,偵訊全程數位錄音錄影存證。一來杜絕違法或不當的偵訊;二來避免當事人誣賴警方。

二、杜絕吃案現象

向民眾宣導警察執勤標準程序。請警政署製作警察執行臨檢、盤查、酒測、報案、交通事故處理等勤務標準程序的宣導短片、手冊。讓民眾可以知道遇到案件的時候該如何請求警察機關處理,以及警察機關會怎麼處理,以建立良好的警民互動。

簡明,親民的報案流程和筆錄製作。請警政署統一簡化被害人報案筆錄之製作,將筆錄表格化;減少重複陳述受害經過的痛苦;並推動竊盜等類型案件由警察到府製作報案筆錄,完成報案程序。別讓當事人容忍冗長的報案程序,或是因不了解規定、受警察人員請託、矇蔽而發生被吃案的情事,提升警察服務民眾及親民的形象與效率。

建立警察主動.負責的執勤態度。制服警察應在胸前明顯標示警察人員永久識別代碼;便衣警察應主動出名片。讓民眾可以在有疑問時能向該名警察諮詢,或對執法態度惡劣的警察提出申訴。

在許多個案的當中,我們常常發現警方的偵查作為即出現問題,以至於後來檢方的偵查階段與法院的審理過程,已無法釐清事實,而影響當事人的權利。警察改革聯盟將針對這些訴求拜會立法院及警政署,要求落實上述政策,希望能導正警方長期以來忽視人權、違反法律的作為,而能真正成為人民保姆!

參與團體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警察改革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檢察官改革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澄社、台灣法學會、同志諮詢熱線、性別人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