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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此人|講座紀錄:結痂324—七年後的我們

年復一年,一直到今年已經是324事件七週年,仍然沒有任何當晚施暴員警與警察長官要為當晚的國家暴力負起責任。

雖然花了七年,但其實在2018年年底以前,所有提起的自訴案幾乎都還沒進入實質審理。2019年5月30日,324事件已經過了五年,「周倪安自訴市警局長黃昇勇」案的一審言詞辯論庭上,眾多被害人才首次在法庭上,第一次有陳述意見的機會......一直到2019年7月,這件才成為第一件一審宣判的自訴案。

「轉型正義最重要的不就是never again,所以我們現在更應該去面對這樣的國家暴力才對」當時,當事人在法庭上這樣說。我們邀請到幾位當事人,談談在七年後面對「查無不法」的結論,他們有什麼心情。這七年的歲月對他們而言,有什麼心境上的改變?對他們而言,這場運動以及後續的究責,是否有留下來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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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羅婉婷律師

七年前324佔領行政院的事件發生時,在現場留守、排班的律師從Line群組通知更多律師到現場集合,等待陪偵,在等待的過程中,警察就開始驅離,律師們就像是輸送帶,幫忙把受傷的民眾架出來,並不是在進行律師的專業工作,就這樣搬了半小時。在當時,有人希望律師進入行政院請大家出來,我當時覺得這個任務很困難,一方面集會是人民的自由,我有什麼權利請他們離開?而如果要他們留下,我就變成煽惑犯罪。最後我告訴現場民眾,有消息說警察要開始驅離了,可能會受傷,請大家自己考慮是否離開,印象很深在當時沒有任何人離開。

以律師的立場陪伴他們走過來,會覺得愧疚、同時非常敬佩。不知道各位是否有上過法庭的經驗?反覆述說痛苦、向法院說服自身的痛苦,本身就是非常痛苦。另外一種痛苦就是社會的標籤,社會上有另一類的聲音將324的自訴人看成是犯罪者、暴民。每次律師團收到不受理判決,不受理的意思是這個案件法院不審,或是因為查不到施暴員警,所以法院不管。我作為一個律師要去問當事人要不要再上訴,我都很兩難。當事人會問我「律師你的意見是什麼?」我當然希望他們堅持,但同時我也了解到這個堅持有多麽辛苦,出庭的當事人在法庭上會親耳聽到長官們說你的頭是自己撞到、自己跌倒這種發言。

318、324對很多人而言已經結束了,但如果沒有好好處理,就沒有所謂結束。我不知道未來的台灣還會不會有這麼大型的陳抗出現,但有類似的狀況時,我們就要面臨選擇,而你們會願意挺身而出嗎?來參與這場講座的各位,就像是種子,謝謝各位今天的發芽,請大家不只是發芽,到處生長、到處走一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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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 林志傑

剛剛走完一圈展場我有哭,有很多東西是我們的回憶。我從原本是個學生,對社會充滿期待,經歷運動被打回去,該怎樣來改變這個世界、讓台灣變得更好,我感覺當時的政府不覺得人民是有腦子的,想要用這種方式去阻止我們去思考。當時我們坐在裡面表達訴求,警察先拿棍子敲你的手,內心當時非常害怕,很害怕跟旁邊的人分開,就不知道會被帶到哪裡去,但是你得說服自己不害怕,因為你身旁的人比你更害怕。雖然有些警察的確是善良的,但我現在看到警察內心會有一份恐懼。

驅離發生時,被警察用警靴踹,我不斷表達想要離開,但我站不起來,後面的警察就在讚聲說「打就對了」,當下非常恐懼,不斷求饒也沒用。打完拖到外面的時候我沒有意識,有一個男生背著我直衝救護站,大喊說有人昏了,當時覺得自己終於獲救,後來醒來就在醫院了。後面展品那個滿頭是血的當事人,就在我隔壁床,他一直在想,他上新聞的話會沒有工作,所以一直急著想要離開。

在醫院,經歷第二次的痛苦,原本我是健康的人,但住院時我沒辦法站,沒辦法走去廁所,是一個頭髮蒼白的老人扶我去廁所,很害怕我再也站不起來,吃飯時連把湯匙拿到胸前都沒辦法,我自己一直告訴自己,我很堅強,但我不敢讓家人知道我很痛,不敢告訴他們復健是真的很難熬,要撐著扶手慢慢走、要去電療。

這七年訴訟滿煎熬的,每到一個新的工作環境,我就會剛好收到法院傳票,就要跟上級解釋為什麼要跑法院,就會被標上一個很奇怪的標籤,他們要看到「殺人未遂、馬英九、江宜樺」,我的主管跟老闆都會卻步,覺得好像我惹不起、或是覺得我不好處理。尤其是在軍中,也收到了兩三次法院的傳票,軍中沒辦法說請假就請假,我很早就得送出請假申請。每次一送出,就要被排長問、連長問、更大的官問,要一直講自己發生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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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 林瑞姿

我是瑞姿,大家都叫我小球。行政院當時我在大廳,我相信在這邊大家看了很多法律的東西,你上網google也可以看到滿多影片去陳述受傷的過程,我到現在都沒有辦法直視受傷的影片跟照片,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些法庭以外的東西。

那時候我是研究所的學生,受傷後都沒有回學校,而我們系所上的老師並不支持反服貿運動,所以老師會要求所有學生都要回學校上課,我就這樣曠課了一個星期。回到學校時面對了很多標籤,投影片上的這幾句有些是出自我自己的指導老師口中,在課堂上直接說「小球就是像紅衛兵」,在其他老師面前說「就是笨才會跑去行政院」,或是有些學弟妹會說「這個學姊很政治」。因為沒辦法面對這樣的指導老師,我就休學了。後來有試圖想要回學校努力把這個學位念完,雖然我知道錯的不是我,但還是覺得面對這些人事物很痛苦,最後還是放棄這個學位,改讀東吳人權所。

我出生在深藍且保守的家庭,自己的父母是支持馬英九的,前一兩年還投給韓國瑜,國中畢業後因為求學到外縣市念書,我父母的政治立場影響不到我,但他們總是跟我說「台灣很小,一定要靠中國的幫助才可以強大」。直到2014年,他們在新聞上看到年輕人的政治理念,那時是我的政治出櫃,我媽知道這七年訴訟的事,但我爸不知道。我媽媽非常擔憂,選舉時他總是跟我說政治很可怕,我們不要這樣子。我在想他們可能活過戒嚴時期,所以才會覺得很可怕。

去年自訴案件結束,我情緒非常低落,躲起來了一陣子。在想是不是這些就像歷史課本這樣,就翻篇了、沒有了,那我們跑這些法院有意義嗎?直到這幾天大家又在傳太陽不遠的紀錄片,我才想起來我有參與其中「一夜之間我長大」這個片段,我看到我自己說了一句話,我六年多前說,是這個國家變了?還是這個國家沒有變過?因為活在解嚴後的我們,都深信不會發生國家暴力這種事情。

我很幸運的是,324事件一結束,我就認識一些紀錄片導演,進而認識陳文成基金會,我心中的傷是有被承接起來的。我跟著陳文成基金會去綠島,參加白色恐怖的營隊,我這幾年去了五六次,看著這些前輩已經70、80歲,跑去綠島跟年輕人說30分鐘的話,好像在賭命一樣。我知道把長輩拉到事發當地講有意義,但剛開始我非常不解,覺得太勞師動眾了吧。

我後來跟著基金會還做了人權辦桌,不斷不斷聽受難者前輩的故事,我覺得要把這些故事延續下去。後來又做了夾角拖劇團合作,跟很小很小的小朋友講白色恐怖,其實跟小朋友講自由、民主,他們是聽得懂的。接下來也辦了平行人生的展覽,這個展覽是在說如果沒有白色恐怖,這些人會怎樣。我也想過如果沒有324我會怎樣,我覺得它就像隕石一樣,改變我人生的軌道。每次在訴訟上不順利,我就會想到這些長輩,所以每次律師問我要不要上訴,我就會說,好。如果我們要追求轉型正義,要先面對當下的國家暴力,才會有never again。

我昨天在想我要講什麼,我好像一直在想訴訟的意義,但好像沒有回頭發現,做上面這些好像很發散的事情,就是意義本身。

每次接受訪問我都在逼自己,再勇敢一次,就可以讓這件事情再浮出來一次。但我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裡,講述這些事時其實我有個SOP,像今天我也沒有談324當天發生的細節。事情發生後我去醫院,當時在驗傷單上看到「黑色傷害」,第一次看到這個詞。創傷其實都在,像是我現在非常介意人家摸我的頭髮,因為在2014當年我是長頭髮紮馬尾,在2019以前都是留短頭髮,2019之後才開始留長髮,慢慢試圖去解決這些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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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 蕭凱文

大家好我是凱文,今天三位與談的當事人,我們當時都在行政院大廳,在當時彼此都不認識。2014年剛好我考上研究所,我是個單親媽媽,念的是策展,聽到司改會要辦展我一口就答應幫忙,是因為我自己是學這個,也因為我對這些事情有感觸。但一口答應了之後,我發現自己答應的太快了,答應之後,我的整個人的狀態跟身體都沒有辦法。我以為自己可以做點什麼,但結果看到訴訟的東西,就忍不住想退後。所以我很佩服小球在事件後實踐了這麼多事。我有想了一下,我的困難跟壓力大概來自哪裡,我對台灣的政治氛圍還是很不信任,不只是對國民黨,對民進黨也是。

前兩天逼迫自己看了一些以前的影像,我看著自己,覺得天啊,自己眼睛會發亮、非常堅定的樣子。面對當時那個真誠的自己,覺得非常陌生、有點不好意思。2014年,我女兒當時國中一年級,我在行政院大廳的時候,她還畫了一幅圖給我,說我在保衛國家,我當時跟女兒說,我可能會去坐牢。而她現在已經是大學生,唸政大社會系,我跟她說我今天要來講座分享,我問她,過去跟現在怎麼看待當時的母親?我女兒說,當時她還太小,沒辦法看到全貌,但現在他回頭看,會覺得確實這個運動擋下了服貿,也讓國家暴力議題更深化地去討論。她認為任何的社會運動,不管是激情或理性,都是累積的成果,不是只是太陽花,而是從前面的運動開始累積的。

昨天睡前我問自己會不會後悔當年的決定?這七年間,不斷有人問這個問題,我覺得後悔不後悔很像是非題,經過七年,我聽到我女兒說的那段話,我想我沒有後悔,我們用自己的身體作為見證,小時候,我父親開著計程車參與街頭運動影響了我,我再影響了我的女兒,我覺得都創造了意義,不是我個人,而是一個集體的、時代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