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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憲法法庭 創時代意義

同性戀也可以合法結婚、合法收養小孩嗎?由前大法官許玉秀指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主辦的模擬憲法法庭,未久前在交通部集思國際會議中心,完成此項議題的模擬憲法辯論,並將在本週五(八月一日)宣判。無論宣判結果如何,這次模擬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的舉辦,在法學教育模式的創新、重大社會議題的深化討論,以及大法官審理解釋案件方式的精進提升都具有創時代的重要意義。筆者事先與聞該模擬法庭課程的籌備,而後追蹤關心其討論的議題,最終親身旁聽整個言詞辯論過程,深感甚有加以記述分享的必要與價值,以為此法學界的盛事留下見證紀錄。

首先,法庭模擬辯論在國內外都不是首見的法律教學方法。我在美國法學院進修時,也曾選修完整的法庭辯論課程(Trial Advocacy)。課程邀請真正的法官教學,同學各自扮演兩造律師,透過實際操作法庭上訴訟程序,學習如何成功地為法庭辯論。當時就認為此種從做中學的教學方式,遠比由教師單方講述傳授,更有學習效果。而此次模擬憲法法庭,不只是模擬憲法法庭操作而已,更是將社會上實際重大爭議,作為辯論主題,邀請在社會上真正爭議的兩造出庭論辯,再由對憲法及此議題學有專精的師長與選課同學(均為執業律師)共同組成大法官合議庭,模擬做出憲法裁判,企圖為爭議問題提出憲法解決方案。如此課程設計,使得法學教育不僅僅在於教育本身而已,也與社會產生實質互動,甚至藉由教育與學習,直接提供社會回饋。此正為創新教學模式的明證。

其次,同性戀可否合法結婚、收養小孩,是高度爭議的社會議題。不採取多數立法途徑,而以法庭審理的方式進行違憲審查,可說是更高層次的挑戰。有別於多數立法過程中,可能出現各說各話,各自訴求的情形,憲法法庭辯論等同設立了對話平台,使各方更誠實地面對自己,也面對別人的意見。當日的辯論,從性別到底是本質性的差異,還是只是一種展演,到婚姻作為立憲前已經先驗存在的制度,究竟應該接受如何程度的違憲審查,都有精彩的意見交鋒。同時多種釋憲解決方案都被激盪而出,包括:重新解釋民法夫妻本就不排斥同性伴侶、在民法婚姻章節中增訂同性伴侶準用規定、另行制定同性伴侶婚姻法、尊重傳統價值秩序靜待社會改變等等,對於問題的清楚呈現與深化討論,本次模擬憲法法庭辯論確實功不可沒。

最後,本次模擬憲法法庭採取了現行大法官所應採行卻尚未落實的公開透明作法─事先利用網路公開釋憲聲請書,並接受所有公民自發性地投遞意見成為法庭之友,以便得以周延地考慮所有社會上存在的意見。由於大法官解釋具有抽象普遍的效力,可以拘束全國人民與機關。以此次審議的同性婚姻為例,社會上有許許多多關心此議題的公民與團體,大法官解釋結果不只是影響聲請人與相關機關,更可能改變社會對於家庭的既有印象與定義,塑造家庭在社會中的新風貌。倘如大法官真的受理這樣的解釋聲請案,卻未能讓所有可能被影響的人,事先知道這樣重要的案件正在大法官審議中,並且有機會能夠表達意見,那麼解釋結果又怎能建立其正當基礎?此次模擬憲法法庭的作法,正為大法官審理方式的公開透明提供最佳的例示與參考。

深切的期待此次模擬憲法法庭可以帶來風行草偃之效。一場場精彩可期的模擬憲法法庭辯論將就此而生。而這樣的改變力量,相信終能促使真正的大法官勇於接受更多的社會挑戰,讓憲法隨著社會與時俱進,真正成為國家保障人權的根本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