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洳律師發言|2024年全球死刑報告
2025-4-09
113年憲判8判決出來之後,民間團體固然失望,但很快就展開修法的討論。目前已知的修法進展是司法院也已經召開三次的諮詢會議,但法務部的部分則是沒有看到公開的消息。
這次的判決所牽涉到的修法,涉及偵查強制辯護、第三審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死刑應該一致決以及精神障礙者不能判死刑等規定。憲法法院的判決很清楚,是要往更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走,但其實在修法過程中,如果欠缺監督,很容易就往「最小變動」的方向修改,而不是「最符合嚴格、正當法律程序」的方向。
例如偵查中辯護的規定,司法院的條文僅把「最重本刑為死刑的故意殺人」案件放入要件中,但民間團體認為,實務上可能後來才有死亡結果,或是偵查是以過失致死方式處理,都會掉出司法院目前劃定的範圍而沒有適用到強制辯護。總之在修法的監督上,民間團體還是會持續努力。
更何況,憲法法庭這次就得判處死刑之主觀故意要件,也很有問題。按最高法院過去依照兩公約所發展出之見解,已將死刑判決限縮於「直接故意」,然而憲法法庭於憲判理由中提及了「概括故意」及「擇一故意」等類型,並不是最嚴格來解釋。這部分已經很多學者撰文批評,民間團體也將舉辦研討會,呼籲實務界關注。
然而,最讓我們擔心的,就是除了對應到判決主文的修法以外,其實113憲判8會影響到的、死刑執行規範散見於各法律、命令與規則中,例如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其中就執行死刑規則,法務部在3月24日在眾開講平台上發佈了新的草案,想要鬆綁執行死刑的障礙,目前民間團體雖然在程序上已經一起抗議,但成效很有限。在台灣國內混亂的政治氛圍下,格外需要國際的力量一起關注,阻止這樣的政治意志。
尤其,去年發布全球死刑報告的記者會上,我主要的發言是期許憲法法庭可以作為人權最後保障的防線。但時隔一年,目前台灣的憲法法院仍在停擺的狀態,去年底被提名的大法官全數被否決,目前賴總統於上個月重新提名了七位大法官,被提名為司法院長的大法官,甚至是檢察官出身,審檢體系在台灣向來對於法案的意見分歧,尤其在人權的表現上也有很大的落差,檢察官來自一個行政性格、意志都很一體的系統,如何可以適任司法院長的角色,我們很憂心。尤其在這個憲判8之後重要修法時刻,我們需要國際社會跟台灣的民間團體一起堅守保護人權的力量,持續關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