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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詐騙之後:不想因為害怕詐騙,而阻止我去理解這個世界

採訪日當天早上,小溫走進採訪室,聲音宏亮,看起來獨立、聰明,雖已屆中年,但她充滿朝氣、熱烈地與我們討論網路上的社會、國際議題,和我想像中,會受到感情詐騙的被害人形象很不一樣。 

小溫求學時讀的是商科,畢業後從事進出口貿易相關工作,經常需要使用外語和外國客戶通信。為了提高外語能力,小溫也曾到加拿大的語言學校留學,接觸了各國文化也擁有來自各國的朋友。或許是因為這樣的背景,加上對於政治、社會議題的關心,小溫經常在網路上關注公共議題,並積極發聲、表達自己的立場和意見。2020年泰國學運時,同樣在網路上聲援泰國學生的小溫收到了一名奈及利亞籍男子的私訊,男子和小溫支持相同的理念和價值,相談甚歡之下開始了進一步的往來。除了交流彼此的文化外,為了小溫,男子也認真學習中文,無微不至的陪伴是在工作上不順心的小溫非常大的支柱和安慰。 

「不想因為害怕詐騙,而阻止我去理解這個世界」小溫說。五十多歲擁有豐富閱歷的她當然也不是全無戒心的,但是男子態度認真,不但展現誠意和小溫視訊,聊了幾個月後,結過婚有小孩的他甚至和小溫討論到孩子的未來,計畫著以後要共同生活;中間有一度,男子表示因為疫情影響到生計,需要跟小溫借一筆錢,考量到對方離鄉背井在異鄉打拚,又是容易受到歧視的非裔身分,心腸柔軟的小溫無法置之不理,抱著若是被騙就自認倒楣的態度,匯了六萬多台幣到男子所在的馬來西亞。拿到錢之後,男子並沒有消失,讓小溫更加信任螢幕對面的這個男人。 

「我的帳戶被警示了,我想知道發生什麼事」 

疫情導致馬來西亞封城後,為了避免匯差以及銀行的關閉,小溫將平日較少使用的帳戶提款卡寄給男子方便提領。後來,男子向小溫提出希望借用她的帳戶進行比特幣的投資。

由於帳戶中的存款不多,起初小溫不以為意,直到某一天小溫發現帳戶匯入幾筆款項,且都是從台灣的銀行匯入,與原先預想投資外國的獲利不符,才感到不對勁。幾星期後,小溫收到銀行將自己的帳戶列為警示的通知,薪水無法入帳,心急如焚的她四處奔波,到各個警察局詢問,想要知道究竟發生什麼事,卻因為警方無法受理而無從得知。

兩個月後直到受詐騙的匯款人報案,小溫才發現自己竟然成為了被告,原先借出的帳戶成了詐騙集團使用的人頭帳戶。 

無法說出口的秘密 

自從成為被告後,小溫的生活受到巨大的影響。由於薪水無法入帳,公司同事耳聞小溫的詐騙事件,難免私下議論;在家中得不到家人的諒解,小溫不敢外出,每日煎熬地守著信箱,深怕地檢署寄來的掛號信又被父母發現;後來因為平日需要頻繁出庭,加上身心俱疲之下,小溫只好辭去工作。 

不幸中的大幸,當初借錢給男子時,小溫同時也寄了給對方小孩的生活用品到馬來西亞,而這後來成為小溫不被起訴的關鍵證據。雖然第一個案件不起訴獲得清白,但小溫還有其他四個案件未偵結,因此帳戶仍然處於被凍結的狀態。從上份工作離職後已經過了一年,小溫始終沒辦法做新的工作,除了因為需要出庭,只能找時間較彈性的職種以外,也得向新公司解釋警示帳戶的來龍去脈,坦承自己受到詐騙,是非常大的心理負擔。對小溫來說,受到感情詐騙是很羞愧的,一路走來的種種煎熬,遂成為難以啟齒的心事,無法跟身邊的人分享。 

不見的不是錢,而是一個人的陪伴 

「我媽罵我笨,怎麼會被騙,可是對我來說他不是一個陌生人」訪談一開始,在提起這個事件時,小溫第一句話都還沒說完就哽咽了。起初發現帳戶有異樣時,男子向小溫表示自己也是被害人,遠在海外的他甚至提出願意以視訊的方式和小溫一起到警局說明,因此一直到其他案件陸續出現的時候小溫才發現對方是詐欺犯。 

由於事前已經得知小溫是感情詐騙的被害人,故事裡的男子對我來說就是個詐欺犯;直到看見小溫的受傷,才讓我真正意識到,是啊,對於小溫來說,儘管對方是個詐欺的嫌犯,但仍然是真真切切的失戀,失去的是曾經親密相伴、低潮時候唯一能夠傾訴心事的伴侶;比起金錢上的損失、司法上的奔波,情感上的打擊可能才是最大的傷害。 

感情詐騙,「感情」作為類型,這個詞的主體還是「詐騙」。我總覺得使用這個字眼實在過於粗暴,這個詞彙一出現,就蓋住了在感情裡受傷的人,剩下識人不清被愚弄的標籤。訪談開始前,小溫和我們談到身邊的朋友皆步入婚姻、擁有各自的家庭,而她關注公共議題,與同事們沒有共同話題的寂寞。在我看來,小溫其實是個對於生命、生活擁有熱情和追求的人。因為心中仍保有某種理想性,所以才願意相信那個在遠方擁有共同價值的男人;同時,也因為內心溫暖,才願意伸出援手,援助落入困境的友人。 

像小溫這樣受蒙騙而成為人頭帳戶的受害者,目前在檢調的過程中,時常居於不利的地位,許多人的案件最後被起訴。小溫屬於相對幸運的那群,剛好擁有關鍵證據,取信於檢察官,才得以獲得清白。只是,目前小溫仍然有未偵結的案件、依然無法使用帳戶、無法回歸原本的生活。這一群人的傷痛往往也因為旁人的懷疑、輕蔑、不理解而無法好好訴說,「詐騙案的被告」真的就應該人人喊打嗎?除了卷宗上片斷的文字敘述之外,我們是否還能夠多看見一點「被告」的故事和經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