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廣角透視709

作為「社會淨化運動」一部分的709

 

2012年7月31日,在《人民日報》海外版上刊登一篇《中國真正的挑戰來自哪裡》的文章,指出維權律師、地下宗教、異見人士、網絡領袖、弱勢群體,已成為美國反華勢力顛覆中國的代表,並建議當局針對這五類人員嚴防打擊。有人將之形容為新「黑五類」。其中維權律師排在第一的位置,考慮到人民日報是中共的機關報,是第一喉舌,便可管窺當局對維權律師有多麼的忌恨。似乎維權律師已經成為影響中共統治的腹心大患。

所以從「新黑五類」出台那一刻,人權律師被打壓就具備了某種宿命性,當然在打壓未變為現實之前,打壓的時機、力度、方式會有多種變數。在提出新黑五類這一概念之初,官方可能僅僅表達一種敲打姿態,即便打擊也應該是總體防守態勢下的警告性打擊,但將訪民也歸在黑五類中,已經將基本正義底色拋棄了。

儘管依據制度慣性,高層無論換了誰,對民間社會都會持一種打壓態勢,過於誇大某個領導並不公平。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習近平基於其紅二代身份,儘管其父被毛迫害,但他天然對極權主義有親近感,對毛有一種敬畏式的崇拜,其本人在文革早期雖然也命運堪傷,但嗣後資質平平也無明顯政績的他能順風順水站到最高權力的位置,回首來路一定會讓他感慨萬千,愛恨交織但愛恨並不對等,他還是要感恩這個體制。

從感情和利益角度,他要挽狂瀾於既倒,要捍衛紅色江山,以至於他會為蘇聯解體哀痛(儘管蘇聯解體最大限度降低了中國戰略壓力),感慨當時竟無一人是男兒,這是對戈巴契夫及葉爾欽一干人等皆做了一種蔑視性評價。這種超越民族國家的階級性情感,持憲政民主立場或者民族立場的人都難以理解,但卻是習的心聲。

如果再考慮他的教育短板,人權憲政民主在他的知識背景中可以判斷是缺失的,他或許讀了很多書但不脫話本小說的範疇,也許對人情人性人心有洞察,但現代政治常識匱乏,不了解現代社會基本的政治倫理,所以他對極權體制的維護將毫無理念違和感。政客都是現實主義的,理念一般並非其行為的決定因素,但理念還是會下意識影響個人決策。習能爬上權力最頂端,能如此迅速集權,肯定有獨到之處,當然他的集權更多依靠的是最高權力本身就具備的「勢能」,從他登上黨軍一把手那天,他就完全可以藉助「組織」的力量來清除異己,此外他個人性格中有喜歡冒險的一面,在一眾中下官僚出身宦海途中憑藉謹小慎微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才能爬上高位的平庸同僚面前,他的某種莽撞顢頇的權鬥方式反而會收到奇效。傳說中十八大之前他的「神隱」如果屬實,也可印證此點。這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的效果。

習在高層權鬥中不按常理出牌,屢屢得手,但如果據以認定習是個只知道蠻幹的二桿子則有失偏頗,對政治形勢走向也會誤判,民間也無法因應選擇維權路徑。習一直力圖向世人證明他是一個為達目標無所畏懼的人,但看他發小聶衛平的文章,看他訪問美國時遭受奚落仍逢迎美國總統的姿態,看南海仲裁案後一系列外交舉動,都在證偽這一點。本質上他還是現實主義的在操弄政治。對比709和「新公民」案,也可以看出端倪。 709和「新公民」案篤定都是出自習的旨意,但在「新公民」時,他甫登大位,明顯對權力掌控不自信,對民間反制力度心裡也沒數。所以他比較謹慎,用「聚眾擾亂公共秩序」這種非政治性罪名來打壓,也允許當事人自由的聘請律師,律師也能會見,對為首的許志永博士也才判了4年(當然對原本無罪的人哪怕判決一天都是一種罪惡)。但相對於709,相對於其後其他維權者的案件,其操作模式,其判決結果都證明其還處於試探階段。

從習甫登大位就著手收拾「新黑五類」可以看出,他要回歸極權主義正統的心情有多迫切。當然習所鍾意的正統極權主義應該是一種可控有序的、高度集權的,收放自如的社會狀態,整個社會圍繞著權力來運轉,一切社會資源都能為權力所掌控,而權力是嚴格等級的,因此等同於整個社會圍繞著習來運轉,一切社會資源都能為習所掌控。如果以1949年中共建政後所經歷的社會階段來比照,習所希望的狀態大體上應該如1957年反右時的狀態,彼時整個有離心傾向的智識階層被殘酷鎮壓但社會並未陷入混亂,幾代知識精英罹難卻對整個社會運行沒有產生真正的衝擊。極權主義的宣傳和組織能力都沒有面臨真正挑戰。

反右這一社會「淨化」運動範圍如此深廣,但卻幾乎都是在黨的組織所能掌控的範圍內解決的,而非如文革那種依靠群眾運動來達成目標。反右時儘管妖魔化宣傳從未停歇,但目的只是一種震懾,一種對右派處置後的情況說明,是相當慣性的,而無意動員群眾參與進來,群眾即便參與也不過是告密揭發這類輔助行為,於黨對政治運動的掌控毫無影響,在此前提下,黨當然樂見告密揭發的盛行,因為這會毒化人際互信,形成原子化社會狀態。

極權主義賴以存在的基礎是恐怖和謊言,而恐怖狀態的維持則需要社會不停的「淨化」。本質上,一個講「和諧」而不是「鬥爭」的後極權社會是一種如自由基般的「亞穩態」──即便有較快的經濟增長作為執政合法性基礎,因為恐懼感的減弱對極權主義構成一種致命威脅,它要麼向民主憲政體制轉型,要麼回歸極權主義正統。

而習選擇的方向無需爭論。那麼社會「淨化」則變得必須。淨化他者和自身都不可或缺。淨化他者為的是意識形態不受挑戰,淨化自身目的則更為複雜,既是權鬥手段,也是民心工程的一部分,恰好也符合為塑造一個極權主義正統所要求的更為嚴肅質樸剛健進取(一切非人性的社會大抵都如此以掩飾物質財富的匱乏和精神的單調乏味與荒蕪)的社會面貌之要求。

這種對異議者和體制內同伙的淨化,可以視之為向極權主義這頭饕餮怪獸的獻祭。這是極權主義穩定的內在要求。習所努力的只是希望這種「社會淨化」成為一種有序可控的,一種在現有法制框架內的,一種不需要傷筋動骨的,一種無需依賴群眾運動只需組織資源就可以完美啟動而且永不收官的運動。

習的「可控社會淨化」首先表現為對黑五類的全面清剿,網絡大V,「新公民運動」,以高校為主的異議知識分子,以家庭教會和法輪功修煉者為主體的宗教信仰者,有行動力的公民、訪民,有異質傾向的NGO,維權律師,無一倖免。

在抓人之餘,輔之以限制公民憲法權力的惡法頻繁出台。這是習要把「社會淨化」運動納入法制框架的一種努力。他真的有捍衛江山永不變色的歷史使命感。

這是華夏民族的一段悲劇,當然習亦身處其中。但誠如我在本文指出的,習本質上還是在現實主義的操弄政治,他絕非一個一味蠻幹的二桿子人物,這為習自己的悲劇伏筆下一絲救贖的希望。江山故國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一個昧於大勢的人,哪怕權力再大,終究也只是一個為民族為自己製造悲劇的過客,留給歷史的可能只剩非議。

反者道之動,一個權利時代的大潮,是任誰也阻止不了的。

這場「社會淨化」運動,人權律師並非唯一的受害者,但卻是遭受打壓最嚴重的群體,或者說是官方打壓準備最充分,動員的社會力量最多,最認真對待的案件。
從抓捕的人員數量看,它可能是1989年六四事件後最多的;從其傳喚的人員數量看,它與2011年的茉莉花運動相彷彿。尤其對已有法律中正當程序的踐踏,它是最集中的。在這一迫害過程中,權力的顢頇張狂與挫敗感並存,家屬和辯護律師及唇亡齒寒的同行在恐懼中突破恐懼,在壓力下堅持,在妥協中反抗,在夾縫中周旋。使得該案迅速超出國界,成為世界矚目的重大人權迫害案件,709的命名權就體現了這點。

但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官方也相當程度達成了自己的目標──儘管這是以他們道德形象的敗壞為代價。人權捍衛者(人權律師、公民)仍然普遍處於恐懼中,活躍的公民也幾乎都無一倖免,三三兩兩斷斷續續被抓,維權運動整體陷入低潮。

這是用鋒利的刀把子對維權運動進行整體斷切式的打壓。無論從哪方面它都足以載入史冊。

709案具有多方面的意義,從整體上研究該案,會讓我們對中共在當下對人權迫害的操作模式有新的認識,對辯護方的反擊博弈方法的梳理則有助於民間以後對類似案件的處理。這兩部分將圍繞幾個問題來展開。

 

作為一種打壓範式的「709」

 

問題一 人權律師做了什麼,使得自己成為主要的打壓靶標?

你必須承認,中共對打壓對象的甄別仍然是理性的,是有章可循的,尤其最高政治當局欽定的打壓對象,則幾乎都是一再權衡的結果。習上台後,首先瞄準了「新公民運動」,因為他們看到許志永們的成長潛力,新公民運動因為其幾個主要負責人的教育背景等原因,使得具有了整合精英和民間資源的能力,其中人權律師也深度介入其中,「新公民運動」選擇的維權方向後期儘管主要集中在教育平權等非敏感領域,但因該領域涉及人數眾多,加上問題遲遲不能解決,在溫和手段用盡之後有街頭化傾向,這也觸及了中共的禁區。中國的維權運動,無論你最初的選擇看上去多麼無害,甚至一度能為當局所容忍,但最終都會碰觸他們的禁區。因為他們所劃定的紅線是由橡皮筋所圈成的,裡面最核心的是政治體制,這條紅線可大可小,取決於中共高層對政治體制危險的評估,而這本身就是動態的,受國際政治、國內經濟形勢、領導人個體認知等因素影響。

基於習個人的歷史使命感,基於他的政治趣味還停留在毛時代的特點,他對權力的不馴服者很容易產生一種鄙視、怨恨、恐懼交織的情感。他內心中肯定不止一次認為維權者都是敬酒不吃吃罰酒,就是欠收拾的一群人。

人權律師因為具備如下特點,在維權時代顯得活躍。首先,人權律師代理的案件基本與人的基本人權相關。這種案件與公權直接對壘,畢竟侵犯基本人權的主要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代理風險高,重在理念宣示,需要利用微博微信等工具,在極權的中國,又不可避免具有政治風險。其次,人權律師的職業特點決定其可能成為各種維權力量聯繫的節點,經由人權律師,各種民間力量可以形成一種鬆散的網狀結構,自然形成一種協力狀態,這是最讓當局忌憚的一點。關於這點,鄭州十君子案,建三江案、慶安案件都顯示出這一特點,儘管這並非人權律師主動追求的結果。圍觀的公民、追逐新聞的記者跟著有合法身份的律師,幾乎是他們下意識的選擇。慶安案件的發生及後續演化,強化了政治高層對此的認識,而且形成了一種緊迫的危機感,所以一般認為慶安案件是709大抓捕的導火索。該案有諸多特點使得其註定引人關注,一個警察在眾目睽睽的火車站開槍、在三個未成年孩子的面前槍殺父親,在一個耄耋之年的寡母面前槍殺兒子,這之前還有無端的毆打、防衛挑撥。惡劣到人神共憤的濫殺,卻沒有檢察機關的介入調查,案發第二天慶安的副縣長就代表哈爾濱鐵路公安局對殺人者進行表彰慰問,年輕高壯的殺人犯李樂斌成了殺死歹徒的英雄,而歹徒只是一個手無寸鐵身形矮小腿部有傷殘的訪民。

這樣的案件,如果世人沉默,如果無人關注。那隻能是率獸食人人將相食的亡天下局面,正義淪喪文明消亡。

案件的草率處理方式註定引起世人一片嘩然,注定引起所有良知人士的憤慨。先是屠夫孤身犯險,前往調查並懸賞取得一段珍貴視頻,視頻證明李樂斌確屬草菅人命本質。後謝燕益、謝陽等四位律師先後自發到了慶安現場,取得死者母親的授權,作為死者的代理人參與案件的調查、交涉、控告。這類重大公共案件,嗅覺靈敏的記者絕不會放過,尤其在律師正式介入之後記者幾乎全程跟隨。而全國的公民、訪民基於唇亡齒寒的想法也絡繹不絕趕往慶安。然後就是對公民的拘捕、對代理公民的律師拘捕、對代理被拘捕律師的律師拘捕。

權力的狂妄恣睢相伴始終。

在公民被逐漸放出後,接著就發生了詭異的濰坊案件,它更像是一次精心佈置的局。很多圍觀公民被抓,至今失去自由。
慶安案件原本只是一個突發事件,在任何國家都有可能發生,如果處置得當,根本不會有後來的影響力,也不會演變為一個重大公共案件。整個事件處理過程,開始時權力因為傲慢而格外愚蠢,中間時權力因為維穩而罔顧正義,最後權力只能依靠抓人製造恐懼來草草了結。

他們沒有檢討自己,卻把責任推到人權律師身上。認為是人群律師在串聯搞事,在顛覆政權。

最後,是人權律師團這個平台的建立,人權律師團自2013年成立以來,就一直被政治高層視為眼中釘,必欲拔之而後快──哪怕她只是久已存在的人權律師的理念共同體而非一政治組織,其成立初衷也是出於防守的抱團取暖姿態。但因其從成立之初就站在較高的人權視野,屢屢主導對中國發生的重大人權案件和事件的聯署發聲,將官方意圖掩蓋消聲的案件和事件信息擴散,引起公共輿論的聚焦,對公權形成事實上的監督制約,而且人權團的律師往往也是行動力最強最具有社會正義感的律師,他們往往第一時間到達重大人權案件現場,介入人權案件,以微博和微信為信息擴散平台,此時人權律師團微信群又自然承擔了行動和智力支援角色。

在視結社權為絕對禁區的中共看來,這群有共同理念的人有結社的潛力在。中共評估威脅,並不一定在於其現實性,而很看中其成長性。對「新公民運動」打壓亦復如是。

問題二 打壓是如何操盤的?

回頭看整個抓捕及後續步驟,可以看出這是由最高當局決定,由公安部統一部署,做了周密安排的行動,其選擇的抓捕對象也很明確。一是像王宇、王全璋、謝陽、謝燕益等剛猛的一線律師,二是像李和平這樣與國外NGO有聯繫的人權律師。三是他們認為有一定體制內資源且「招降納叛」的周世鋒律師。

從官方打擊對像看,第一、二類律師是必打的目標。而周世鋒律師之所以被作為打擊對象,是由鋒銳律師事務所下述特點決定的:旗下有王宇、王全璋等多名一直想打擊的人權律師;自2014年又聘請了屠夫(吳淦)、劉四新等高度敏感的公民和法律人;周本人也開始走到前台代理人權案件。

通過輿論把鋒銳所「建構」為一個「犯罪集團」,不僅可以抓捕與其有直接隸屬關係的人權律師,還可以勾連與之有過交往的人權律師、公民,甚至隨時可以擴大化。

為了將案子辦成鐵案,他們需要一併將掌握一定信息的助理抓捕,所以李和平與周世鋒的助理也在劫難逃,甚至與李和平關係密切共同推動民決團的陳泰和教授亦被牽連。

709大抓捕後,央視等主流媒體故意模糊化報導,給世人形成一個印象:被抓捕的人權律師都是鋒銳所的。而實際上李和平和謝燕益律師與鋒銳所並無交集,更遑論謝陽、隋牧青、陳泰和等外省律師了。

「建構」出鋒銳這個犯罪集團,避開直接打擊真正的目標人權律師團,應該說是頗為高明的打擊手法。畢竟人權律師團以其兩年來的表現佔據著人權和道義的高點,且其鬆散聯合的狀態也讓當局很難直接下手。

709抓捕方式及後續的動作,可以看出官方籌謀已久,先是無端炒作舊案,污名化王宇律師,試探王宇的反應。然後選擇在王宇丈夫包龍軍送兒子去澳大利亞的北京機場抓捕包龍軍,接著半夜抓捕王宇,是較好的信息隔絕方式,拉開了大抓捕的序幕,然後順勢收網雷霆一擊,將李和平及鋒銳所一干人等悉數抓捕。

抓人之後,官方重點做了四件事,一是全國范圍內傳喚約談人權律師,警告他們不要聲援王宇等人。而且約談的人權律師幾乎都做了筆錄,以彰顯嚴重的態勢,塑造恐怖的氣氛,形成人人自危的局面。這樣做的目的有二,一是降低抓捕王宇等人的民間反彈力度,二是力圖重新原子化人權律師,間接摧毀人權律師團。二是對被抓捕律師的污名化宣傳,在媒體宣傳方面,他們不僅模糊化披露信息,將所有被抓的人權律師和公民都與鋒銳律師所人為勾連,而且為了降低被迫害者的道義屬性,降低打擊的道義成本,他們在最早的媒體宣傳上故意把「維權律師」置換為「死磕律師」,「死磕」本來只是意味著辦案的認真態度,並無鮮明的道義負載,儘管當下維權律師的確都在以死磕的方式辦理案件,但將其定位為「死磕律師」是降低了他們的正義色彩和捍衛人權的道義價值。儘管後來隨著人權律師的反擊,隨著國內外的廣泛關注,官方已經無法掩蓋這些被抓的人是維權律師的本質,就開始換一種說法,即「所謂的維權律師」。三是對辯護律師全方位施壓,國保、司法局、律協多管齊下,以威脅恐嚇的手法逼迫退出辯護。五是加塞制定新的法律如《國家安全法》、《外國NGO管理法》、《慈善法》等,試水新的政策,意圖法律化、制度化對人權捍衛者的威嚇和控制,擠壓其生存空間,作為行動力最強的人權捍衛者的人權律師,受影響自然首當其衝,召開全國律師大會,一打一拉,則意圖對人權律師進行孤立和瓦解。

應該說這四手短期起到了效果,很多以前比較活躍的人權律師不得已選擇超然事外,選擇沉默。從人性趨利避害角度對此應予充分理解。

 

作為一種辯護範式的「709」

 

709是一個政治大案,可以說高層調動了除軍隊以外的所有專政手段,刀把子和喉舌相互配合,無縫對接。所以你會看到一個因所謂危害國家安全而被「指定監視居住」(實質是強迫失踪)的案件,辯護律師見不到當事人,但喉舌卻可以從容地面對面採訪,讓他們認罪悔罪相互揭發。

這樣的案件,相較辯方,控方力量具有碾壓性。辯方需要調動起所有力量勉勵應付,需要站在更高的人權視野,以更多樣化的辯護手段,以更無畏的勇氣才行。所以它不會是辯護律師個人能完成的任務。

中共高層最初以為憑藉碾壓性的優勢,塑造一種泰山壓頂人人自危的局面,便能成功嚇阻人權律師介入該案,屆時他們可以名正言順安排「紅頂律師」指定辯護,完美配合演出。但官方沒有想到人權律師仍然不避風險,毅然決然為709當事人辯護。體現了一種無畏的勇氣和擔當,這是一群刀尖上的舞者,演出了一幕恢宏精彩的正劇。

問題一 作為個體的辯護律師是如何辯護的?

709之後,主要當事人的辯護人很快到位,這主要歸功於人權律師的互助平台即人權律師團在恐懼中沒有潰散。律師們很快進入角色,進行了卓有成效的辯護。去天津看守所要求會見的人權律師便絡繹不絕,儘管每次都不出意料被拒絕,但作用是顯著的,一次次將709聚焦。也正是辯護律師們的勇敢,不停地釋放消息,才讓歐美政府和媒體關注成為可能,同時律師的介入,也鼓舞和帶動了家屬,讓他們覺得並不孤單。而沒有代理案件的人權律師也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轉發律師和家屬的消息,共同打破恐懼。

率先吹響反攻號角的是蔡瑛和馬連順兩位律師。他們於7月16日接受李和平妻子委託,立即展開工作,並於19日發表《關於擔任李和平律師辯護人的情況說明》一文,要求警方保障李和平的訴訟權利,告知李和平家屬及辯護人涉嫌罪名、辦案單位、被採取的強制措施和羈押場所;要求警方立即停止利用媒體透露案件偵查信息違法行為;要求立即停止阻撓、禁止被抓捕家屬聘請辯護人的行為;要求立即停止威脅、恐嚇、抓捕擔任被抓律師的辯護人的律師;這擲地有聲的要求,提振了整個709辯護人的士氣,打擊了警方恣意違法的囂張氣焰。

王宇律師的辯護人文東海、李昱函兩位律師,頻繁去天津要求會見,表現也非常出彩,顯示一種無畏的勇氣。先是向警方提交《關於王宇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區分局變更強制措施並及時安排律師會見的法律意見書》,指出公安機關的程序嚴重違法,要求立即撤銷案件、釋放秘密羈押的全部律師和公民,並要求檢察院予以監督;於8月31日發表《王宇案進展情況通報》一文,於11月20日兩位律師又就「709王宇律師案」 媒體審判事宜提行政起訴。 12月2日再次發表《王宇律師案進展通報》。

其他像王全璋律師的辯護人余文生、程海、襲祥棟、李仲偉、王秋實,謝陽律師的辯護人張重石、藺其磊、劉金濱,劉四新博士的辯護人葛文秀、王磊,李春富律師的辯護人高承才,周世鋒律師的辯護人楊金柱,陳泰和律師的辯護人陳以軒,隋牧青律師辯護人冉彤;胡石根的辯護人李柏光、鄭湘,包龍軍辯護人黃漢中,趙薇辯護人任全牛,高月辯護人王飛,望雲和尚辯護人常伯陽,勾洪國的辯護人紀中久,唐志順辯護人覃臣壽,幸清賢的辯護人高承才,謝遠東的辯護人劉榮生;先期被抓的屠夫辯護人王宇、燕薪、李方平,翟岩民的辯護人葛文秀、李威達,劉星的辯護人馬海軍,張婉荷的辯護人藺其磊,李燕軍的辯護人舒向新、馬連順,姚建清的辯護人郭海躍,尹旭安辯護人尚滿慶等等也都不辱使命,寫文章、提法律意見、要求會見、控告甚至訴訟多管齊下,也都進行了艱苦的辯護。

問題二 作為整體的人權律師是如何參與辯護的?

在喉舌妖魔化被抓律師的背景下,律師聯署發聲尤為珍貴,這種站在更高人權視野的聯署文本,以相對超然的姿態概括性的將案件定性,對公權的違法濫權公之於眾,是以人權律師多年積累的集體威望和品格為受迫害的同仁背書,對於該案進入公共視野意義重大,也是對整個維權群體中瀰漫的恐懼氣氛的掃除。

「如果說個體反擊是一次各擅勝場的花劍展示,那麼集體行動則如持一柄玄鐵重劍立於華山之巔,沒有花哨的套路,一招一式凝重古樸,但大氣磅薄雷霆萬鈞」。
709之後,主要有如下幾次聯署發聲。

第一,湖南17位律師聯署聲明

11月27日,湖南17位律師聯署呼籲要求當局保障謝陽的訴訟權利,這是709大抓捕之後律師第一次集體行動。呼籲書指出,長沙市公安局在辦理謝陽案件過程中,違反《刑事訴訟法》與《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嚴重侵犯了謝陽及其辯護人的法定訴訟權利。為維護謝陽的合法訴訟權利、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平正義,聯署者支持謝陽的辯護人張重實律師提出的控告,同時嚴正要求長沙市公安局立即停止違法、依法保障謝陽的訴訟權利,並呼籲長沙市和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對長沙市公安局的違法行為予以監督,責令糾正,以切實保護謝陽律師的法定訴訟權利,以維護法律正確實施。

第二,709大抓捕研討會及後續聯署文本

在「709大抓捕事件」即將滿五個月及世界人權日將至之即,在12月4日的中國憲法日,近40位中國律師及被抓捕者家屬在鄭州舉行了「709大抓捕事件」研討會。

基於該案從7月9日大抓捕以來,被抓捕被失踪的人權律師及其他人權捍衛者無人被允許會見辯護律師,公安部門也沒依法告知各辯護人案情,基於公安部在背後直接指揮,天津警方濫用職權、破壞法律實施根源在公安部的事實,與會律師達成兩點共識:第一,辯護律師要向最高檢控告公安部濫用職權破壞法律實施;第二,要發一個聯合聲明,敦促相關部門尊重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

這是709大抓捕發生後人權律師冒著風險第一次集結,重要性不言而喻,家屬和與會律師那種笑對危險的姿態給人極大鼓舞。這可以視為一種對正義不會缺席的信心,對迫害者的蔑視和挫敗。

  1. 辯護律師及家屬的控告信:
    12月9日,「709」事件64名辯護律師及家屬向中國人大常委會及委員長張德江、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中國國務院及總理李克強、中國最高檢察院及檢察長曹建明寄發控告信。指控公安部帶頭踐踏《刑事訴訟法》,其他地方警方聽令而行,共同製造了一場對律師和其他民間人士的非法抓捕、秘密羈押、強制約談的人權災難,且公安部在處置「709」事件時,完全拋開了該部自行製定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操弄「密室政治」,玩弄權術魔杖,出爾反爾,顛倒黑白,逆世界潮流而動,嚴重破壞了中國的法治進程。

  2. 人權律師團在世界人權日聲明:
    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中國人權律師團發表聲明:《免於恐懼是文明社會應有的自由──中國律師籲請公權力機關尊重和保障被羈押者的基本權利》。聲明針對7月9日前後多名律師及公民被抓捕後他們本應享有的訴訟權利被剝奪及剝奪後又普遍面臨公力救濟之困境,呼籲相關公權力機關請尊重和保障被羈押者的權利,檢察機關請切實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責。

這是709大抓捕之後人權律師真正意義上的聯合反擊,共有93名律師聯署。預示著人權律師在高壓之下沒有屈服,也預示著人權律師基本克服了709後高壓造成的恐懼。這一輪辯護方的反擊,讓當局惱羞成怒,對研討會的參與者、文本的聯署者都進行了普遍的約談和警告。凸顯一個人權迫害但不讓人喊疼的社會橫亙在每個人面前。

第三,律師和家屬聯署譴責山東當局阻撓律師依法代理709案件:

12月28日9位人權律師和家屬聯名發表《山東當局已成壓制恫嚇律師依法執業的急先鋒》一文,譴責山東當局濫用職權阻撓律師正常代理案件,對參與709案件的律師進行全方位施壓,文中說國保、司法局、律協輪番上陣,從最早阻撓馮延強、劉書慶兩位律師代理王宇和李和平,到後來又施壓馮延強中途退出對唐志順的代理,再後來又迫使李仲偉、襲祥棟兩位律師解除代理王全璋案,劉金濱律師解除代理謝陽案,說明山東當局站在了全國破壞法律實施的最前沿。

第四,2016年人權律師團新年獻詞:

2016年1月1日發表《夜盡天明終有時──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2016年新年獻詞》,對2015年進行了回顧,對新的一年表達期許。重申每個人都享有生命、自由、財產和追求幸福免於恐懼的權利,譴責當局對人權律師的政治迫害,直言過去的一年是維穩機制歇斯底里運行的一年。而人權律師在恐懼中匍匐前行,為那些因踐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而被指控、被失踪的人權律師、人權捍衛者辯護;為那些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受到侵犯者辯護;為每一個人享有普遍無差別的人權辯護。他們坦誠「這是在為我們自己辯護,為我們的同道辯護,為我們的親人辯護,為吾國吾民辯護,為人權辯護,為正義辯護,更為這個國家的未來而辯護」。

問題三 作為當事人的家屬是如何參與辯護的?

以李和平、王全璋、謝陽、謝燕益、翟嚴民、勾洪國的妻子為代表的709家屬在整個辯護中書寫了一出華彩的樂章,其作用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與辯護律師相互支撐,共同超越恐懼,二是以身犯險讓世人聚焦該案,三是尋求外部世界支持,讓該案跨越國界,成為一超出法律框架的重大人權迫害案件,使之進入歐美國家的外交視野。

以一個正常社會的標準來衡量極權高壓時期律師和家屬的辯護都是不適當的。正常的社會,你無法想像家屬自主的代為委託辯護律師是件有風險的事,你無法想像這背後需要承受多大的壓力。

以習的個性、成長經歷和知識背景,他本人應該非常屬意史達林的莫斯科審判模式:所有站到法庭的被告都認罪悔罪不上訴。而這需要辯護人配合,這配合表現為兩方面,一是要對被告曉以利害,傳遞各類恐懼信息,瓦解被告的鬥志,二是在開庭時不痛不癢的辯護幾句,以矇騙世人和國外人權批評者。

所以辯護律師成了「完美演出」的重要一環。所以709案發生後,儘管第一時間各當事人的律師已經到位,但官方卻一直不予承認──不僅是不讓會見的問題,以各種途徑釋放當事人已經更換律師的信息。以威脅利誘的方式給家屬施加壓力勸說其接受「官派律師」的舉動也從來未曾停止。因之,不解除自己委託的律師,這背後實際是頂了非常大壓力。而且考慮到這種壓力從抓捕之後一直存在,人在對方手裡投鼠忌器再正常不過,如果沒有清晰的理念做支撐,和辯護律師風雨與共一路走來,是很難想像的。

在委託之後,律師每次去天津要求會見,家屬如果不是被控制在家中,就會陪著律師前往,這也是在給律師遮風擋雨,讓每一次「要求會見」都顯得隆重盛大,而且主動接受外媒採訪,降低律師的執業風險。

除了陪同律師一次次去天津,她們還多次結伴自己去,打聽丈夫案件的進展,對濫權的相關國家機關人員進行控告,一直控告到最高檢,對官派律師提起訴訟。自己則不斷的寫文章,既揭露批判同時也客服恐懼。這一過程中,她們都不同程度遭到拘禁、毆打、威脅,孩子無法正常入學,甚至偌大北京無她們的容身之地,每找一個租住的地方都會被國保(情治機關)從中破壞。

另外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709家屬們與歐美使領館人員的接觸和求助,頻繁接受外媒採訪,這對案件蔓延至全球影響起起了重大作用。

709的家屬與其他受難者家屬有明顯的不同,鏡頭前的她們,抱著孩子似乎永遠微笑著,穿著顏色鮮豔的衣服,她們從不自怨自艾訴說悲情祈求憐憫,從不向官方哀求,有的只是控告、揭露、批判、訴訟。她們是自強自立的、永不言棄的、艱苦卓絕的新時代女性,同她們的丈夫一樣勇敢有擔當,給官方以很大挫敗感。

四、結語

在經濟形勢逐漸惡化,領導人更迭,執政信心下降的背景下,原有的依靠投入巨額資源一對一來維穩的模式難以為繼,習傾向於對整個維權群體進行掃蕩式打擊,將有行動力的律師和公民都送進監獄,將維權的星星之火掐滅,意圖以此度過幾年的困難時期,然後通過法律和制度的全面意識形態化回歸極權主義正統階段,紅色江山可以永固。

問題是抓捕了律師和活躍公民,問題並沒有消失,烏坎和連雲港的集會遊行昭示了這點。而且這種強力鎮壓的方式堵塞了漸進轉型的通道,他想解決的人越多,他製造的矛盾就越多,最終他會走向一個惡性循環。

709發生之後,辯護方的反擊和國際社會的關注都超出了習的預估。習成功的讓人權捍衛者戰栗的同時,也成功地把自己塑造成文明社會的敵人。而且基於習的個性,預計他仍舊會一意孤行,在收拾完人權律師後,對公民的打壓將減輕很多阻力,眼下在江蘇、福建、四川等地發生的對人權捍衛者的大規模抓捕,幾乎未引起輿論的關注。而人權律師面臨的各種壓力也有增大趨勢,未來不排除有更多人權律師被抓。社會正在如習的期望全面左轉,但他最終還是會失敗。中國人講天道,講順天者逸逆天者勞,講天聽自我民聽,講天道即人心,而時下最大的人心就是憲政民主。

709還沒有完全終結,對它的辯護也還在進行中,而且一定意義上永遠會在進行中,它會成為一個新的「埂」,永遠橫亙在獨裁者或者寡頭們面前直至極權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