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留住法官中的真英雄

江國華法官審理蘇建和3死囚再審案時,有位資深法官勸告他說:「蘇建和案你怎麼判都可以,就是不要判無罪!」江法官請教他:「那你說怎麼判?」這位資深法官建議:「可以判竊盜啊!有去偷東西,但沒有殺人!」江法官沒有反駁,只是在2003年1月13日撤銷超過50位法官背書的死刑判決,當庭無罪釋放蘇建和3人。

等到蘇建和案無罪定讞後,義務律師蘇友辰、許文彬帶著3人拜謝退休已久的江國華法官。在此之前,律師與3人跟江法官從來沒有任何聯絡。無罪確定終於見面,江法官才透露些許當年審理蘇建和案的秘辛。聽到他說:「如果我今天要配合長輩都判有罪,那我怎麼辦?我自己這一輩子,就會覺得非常沮喪!」我們佩服江國華是法官中的真英雄!令人遺憾的是,後續法官同儕的排擠,讓他決定提早退休。

去年拍攝徐自強案紀錄片的導演,希望能有法官談談平反死刑冤案承受的壓力。在蘇友辰律師的推薦下,江國華法官打破多年的沉默,接受採訪。「我同學跟我說,(蘇建和案)宣判那天,最高法院都沒有上班,都到走廊罵我,所有人都出來罵我!後來我不是說我上訴案件很少嗎?我每一件都被撤銷啊!所以我也沒有辦法,因為我怎麼判它(最高法院)都撤銷啊!就是有點修理我那樣子。」面對鏡頭,江法官訴說干預審判的壓力,不只來自於外部,法官人事上的科層結構,同樣高度影響法官的審判行為。

為了改革科層結構的不當影響,2011年《法官法》廢除法官的官職等與考績,希望法官不再被升遷和考績控制。更設計全面評核制度,讓人民直接幫法官打分數,作為職務評定的參考,以「民意」取代「上意」。問題是良法美意卻被司法行政架空。

以103年法官全面評核為例,有90%的人民幫判決自己案子的法官,評分「極佳」與「佳」,另外相對有10%的法官被評分「普通」、「待改進」與「亟待改進」。蒐集到民意的司法院,沒有將人民肯定的聲音傳達給90%的法官,也沒有將人民的不滿反映在職務評定上,鄉愿地讓98.26%的法官在民國104年取得「良好」(等同甲等)的成績。司法院維繫科層結構的操弄,才是法官信任度低迷不振的元兇。

今年6月新聞驚傳,推翻70位法官有罪心證,判決徐自強無罪的吳祚丞法官,決定辭職轉任律師。司法是否又折損了一位「江國華」法官,我們不得而知。然而,在監督淘汰不適任與留住優秀人才之間,如何取得平衡的制度設計不是件容易的事。

本周《徐自強的練習題》紀錄片即將上映,司改國是總結會議同樣要在本周召開;建議蔡英文總統與司改委員們先去觀賞《徐自強的練習題》,思考人民相信與不相信法官的原因,再去開會討論如何留住真正值得人民信賴的好法官。

※ 原文刊於2017/08/10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