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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司改運動繼續往前邁進~7/9第二次評估會議即將登場

全民司改運動繼續往前邁進,7/9將進行第二次的評估會議!

在7/2的分析會議結束前,我們邀請了當日的與會者分享自己對新政府承諾的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的期許,點影片看當天與會者的分享吧!

這次的會議,與會的專家們會分析司法誤判警方執法手段以及獄政相關問題的成因。在會前,我們訪談了許多專家,製作出詳細的分析報告。在本期電子報,我們節錄了部分的分析報告內容,各位如果有興趣,歡迎7/9(六)13:30打開直播,和我們一起分析問題!

影片/7.2與會者對新政府司改國是會議的期許

看線上直播分析報告

7/9第二場次:與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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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9(六)評估會議要進行分析的問題如下,一起來看看這些問題的分析報告摘要吧!

司法誤判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

司法誤判是司法制度必然發生的一環。因為審判者是人,不是神,人沒有全能全知的能力,無法回到過去,人會被誤導,會有偏見,人會犯錯,所以審判者當然會犯錯,因此只要司法審判是人在審判,誤判就永遠不可能消失。

為了把誤判的風險降到最低,制度上做了各種設計以防止錯誤的發生。刑事訴訟法制的設計本質上就是依據這個思考脈絡所衍生出的防錯機制。然而,當防錯機制失效或無作用的時候,就會有錯誤的發生,誤判就會出現。

誤判的發生原因,大概可以簡化分為法律上的錯誤事實上的錯誤。因為判決主要是由事實和法律所構成,因此如果發生誤判,要不就是事實搞錯了,要不就是法律弄錯了。如果可以處理這些問題,自然就能一定程度的減少誤判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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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警察是執法人員自己卻不守法

如果看原本這個司法問題的內容,其實是在講警察在執勤或辦案時時常不守法的問題。但隨著討論的進行,加入了警察風紀、警察考核制度、警察養成、警察過勞,以及各種被泛泛認為可能影響警察執法的相關因素。

我們在討論時不只限於嚴格意義上的「違法」,還包括遊走於合法與違法的灰色地帶,或是沒有違法但「不當」的情形。把「遊走於灰色地帶」以及「不當」的情形也納入討論,是因為一些執法行為上的灰色地帶或不當,同樣涉及人民權益的侵害,而且它之所以只落在執法灰色地帶或不當,可能是因為相關規範並不完備,反而更應該拿出來討論。

至於警察執法可能違法或不當的情形,可分成執勤、犯罪偵查、風紀三面向的問題來討論。

執勤指的就是警察執行的各項勤務工作,在這裡指的比較限於涉及維護治安的工作內容,例如巡邏、臨檢、盤查等等。這類勤務可能涉及對人民即時性地使用強制力,容易有違法或不當的情形,會特別拿出來釐清。

犯罪偵查也算廣義的執勤範圍,但是特別拉出來討論,是因為犯罪偵查的後端就是刑事處罰,涉及到把人抓到監獄去關,甚至執行死刑,弄錯的話就容易造成冤案。此外,為了能讓犯罪偵查能夠順利進行,國家也容許對於被告進行各種更加侵害他權利的各種調查行動。此時有必要討論怎樣的調查行動是可以的,而哪些又是不行的。這部分在司法中特別重要,因此把犯罪偵查可能違法或不當的部分還會特別深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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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族群在司法中需要更多協助

對於弱勢族群在司法上需要更多協助這個問題,一開始必須處理的問題就是,什麼是「弱勢」?對於弱勢的界定不同,分析的對象就會不同。關於什麼是弱勢,在6月21日的籌備會議中也有討論,最後採取的是最寬鬆的定義,也就是在司法過程中並非因為案件本身事證的緣故,而是其他社會情勢的原因,導致這個人處於相對不利或易受傷害的位置。

「弱勢」這個概念本來就是相對的,是必須參照情境脈絡的。以殺人犯為例,在殺人犯殺人的當下,或許殺人者是強勢,而被害人是弱勢;但是在殺人者被逮捕後,他面對社會撻伐的聲浪,所有人都覺得應該速審速決把他槍斃,那他在這種情形下,是面對著社會輿論、身為國家追訴者的檢察官,則相對處於弱勢。如果承認弱勢的相對性,那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是不是要因為認為某個人雖然是弱勢,但是因為是「壞人」就不給予他法律扶助的資源?這其實涉及到人權保障的基本思考,也就是獲得律師協助的權利,到底是「每一個人」的權利,還是「好人」的權利?從人權保障的思考,無疑是前者。

希望在這個討論之後,我們能看見更多弱勢族群的需要,改善他們在司法中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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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出獄後謀生困難,再犯率高

許多人都聽過,在台灣,監獄淪為「犯罪研究所」,許多人犯罪進入監獄後,習得更多的犯罪技巧,出獄後成為更大咖的罪犯。台灣的獄政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或許,我們要從獄政制度的根本目標-「社會復歸」開始談起。

社會復歸指的就是透過許多措施,協助受刑人能夠回到並適應社會生活。目前我國已經成立了矯正署,專門負責獄政工作,但是仍然沒有針對個別受刑人提供完整的復歸計畫,也就是從監獄內的處遇銜接到出獄後的社會內處遇,整體性、連續性的協助他們重新適社會生活的措施。而欠缺復歸計畫這個狀況,背後涉及著從社會到政府各層面的結構性成因。

有些法律不正當,也有些最高法院判例決議與社會脫節

這個問題歸結起來可以理解為造民眾覺得法院所下的判決與社會大眾的期望不相符合。

這涉及到民眾對司法的掌握不精確、民眾的法律情感與法律本身價值觀不一致等等問題,也關係到立法品質,以及法官判決的問題。

更進一步的說,台灣的法院欠缺與民眾積極溝通的機制,導致法院的判決與民眾的期待出入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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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問題,都是全民司改運動第一階段投票前12個問題之一。如果您也對這些問題感興趣,歡迎看看我們到目前為止所製作的分析訪談報告,並參與7/9的直播,提出您的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