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2015我們把法庭搬到教室了!

著名的科學家霍金(Stephen Hawking)一生推廣科普不遺餘力,為了點燃下一代對科學的熱情,更自己寫出多本科普童書。其實「法律普及」也是民間司改會主要任務之一,如何改變「司法與我何干」的大眾印象,如何寓教於樂,引發孩子們對司法制度的興趣,一直都是挑戰。

2014年我與榮志徵詢一位前輩對司改方向的建言,前輩聊到教育顯得興致勃勃,他說:「在孩子的眼神裡看到快樂的活動,才會讓人感動!」這句話啟發我們規劃2015年校園巡迴之旅的靈感。

活動一 正義還在路上—徐自強的冤案人生

要讓同學對冤屈有感,當事人的現身說法是最有力道。2012年因為《刑事妥速審判法》生效而暫時獲釋的徐自強,為了爭取清白,開始一場場的演講,真實的冤獄人生打動人心。

徐自強案不只是徐自強案,它直視「大家都知道,但似乎都做不到」的無罪推定原則。

徐自強演講時說:

「這20年來,只有更九審吧,我從來沒有感受到無罪推定。我投案後就被關起來,第一次被帶去開庭,法庭裡只有書記官跟法官,沒有通知我的律師。法官一開口就對我說:『徐自強,這件案子就是你做的,你快點認一認,不要浪費時間了』。因為律師一直叮嚀我小心不要獨自一人開庭,所以我對法官說,我要等我的律師。法官一聽到這就生氣摔卷. . . 」。

「你們知道無罪推定有多重要嗎?法官總是在問我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沒有做?我很痛苦,沒有做的事情怎麼證明?我提了不在場證明他又不相信。這個案件就是只有我在跟法官打,我怎麼打的贏? 」

徐自強案是血淋淋的見證臺灣的司法從威權專制保守到逐步的進步。

「你們有沒有自己去看過法庭?我建議大家都要進法庭旁聽看看。現在真的好很多了,以前開庭沒有檢察官。開庭時我都帶著手銬腳鐐,法庭內沒有椅子,法官不准我多說話,只准我回答『是』 或『 不是』. . . 我只希望他們把我當人看」. . .。

「接到我案件的法官就是覺得很倒楣,也不想查,就是程序快點走一走,反正之後發回,案件就不會再分到他。其中有一審法官判我死之後,我回去跟他拿押票,他一看到我就問我:『你上訴沒?你的案件空間還很大,要快點上訴. . . 』,我聽了實在很想幹譙他,如果我的案件空間還很大,你為什麼要判我死刑。他不願意查清楚,又不想我死在他手裡」. . .。

「司法是真的有進步,更九審有科技法庭,把筆錄都打在大螢幕上,讓律師辯論時講,旁聽的人也可以看,矛盾的地方清清楚楚,對案件幫助很大」。

徐自強案是這麼直接挑戰你我以為存在的公平正義。

記得更九審獲判無罪後的一場分享,同學們問:「徐先生,請問你這次被判無罪後,回想過去20年的人生,你覺得真的得到了公平正義嗎?」阿強想了許久說:「我現在還不知道要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檢察官已經上訴了,無罪還沒有確定. . . ,說真的我不知道什麼是公平正義,不過我還是相信人,我也相信法官是會改變的。如果是現在法官願意仔細看我的案件,我相信他們不會判我有罪」

苦主徐自強,樂觀正面的態度則是給每一個同學最珍貴的一課。

「我早就不恨了,被人冤枉是真的很痛苦. . . 很痛苦,尤其是被自己的朋友陷害,但是我真的很幸運,家人不放棄,我有最棒的家人,還有這麼多人願意幫助我。」

「有整整4年,我沒有想過『明天』這兩個字,我也不會想『如果』,我就是把今天過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果可以笑,我為什麼要哭呢?」

徐自強案的意義不只是死刑冤案,20年來它與臺灣司法制度糾結交錯。藉著此案,我們帶著同學檢視司法是向無罪推定遠離還是靠近,瞭解司法制度的缺陷,製造冤案的成因,以及我們又能怎麼改變才能真正的終結冤案。不要忘了,還有邱和順鄭性澤謝志宏也都等待救援。分享活動總是受到熱烈的迴響,一張張同學給徐自強的內心話,療癒了被冤屈拖磨的心。

活動二 陪審模擬法庭

緊扣著無罪推定原則,我們疑惑包青天這個違反現代民主法治的戲劇為什麼大紅大紫?為什麼通過國家考試窄門的菁英職業法官會做出被譏為「恐龍」的判決?為什麼司法審判會出現的冤錯案?如果現在的制度不好,我們還有哪些可能?

我們不想只是站在講台上,單向的對同學講法官中立客觀有多重要,司法問題有多少。在舉辦專業版陪審制模擬法庭的經驗累積,我們決定將陪審法庭搬到教室。由義務律師們編寫劇本,讓同學們分工飾演法官、陪審員、檢察官、律師、被告與證人。法庭上,證人接受檢辯犀利的交互詰問,法官指揮訴訟程序,最終陪審團進行評議。在陪審員就各自的論點彼此討論、說服的過程中,同時也挑戰同學能否能遵守無罪推定的原則,除了彼此思辨,也開啟思考台灣司法問題的途徑。

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一次活動開始前,飾演檢察官的同學說:「我以後就是想當檢察官,因為檢察官代表著正義。」但是活動結束後再問同學感想時,他說,「我覺得檢察官這個工作真的很困難,要說服陪審員:被告是有罪的,可是證據有時候就是不清楚。我還是想當檢察官,但我知道這是不容易的」。活動讓同學去感受檢察官肩負舉證責任的重要性與不易。

在媒體普遍追求速度而非品質的時代,當警局的「嫌疑犯」被媒體封上「有罪」印記時,我們很容易的只憑片段式報導,就對社會案件「下定論」。但是一位擔任陪審員的同學說:「我覺得這活動『不好玩』,因為『做決定』 實在太困難了!」

「今天我們有許多陪審員可以一起討論,如果法庭裡做決定的法官只有一個人或三個人,我擔心他們會專斷」。

還有一位擔任陪審員的同學在評議時,陷入被告有做沒做的僵局,抱頭苦惱著:「天啊,討論到最後每個人的意見根本就互相矛盾了嘛,我也在自我矛盾啊!」同學體認到,被告的自由與生命掌握在自己手裡時,責任之重大,決定之艱難!

同學總是想知道在現實中,法官的決定是什麼,而審判是沒有標準答案的。有罪、無罪就是依照陪審團的決定。而在綜合討論時,我們會請陪審員互相分享理由。「證人A的證詞跟證人B矛盾,從照片顯示兩個人的位置,應該是證人A比較可信。 」這比起我們站在台上講證據裁判或無罪推定原則,是更好的學習方式。

成果與展望

這一年來礙於人力,2015年校園巡迴之旅只跑了9個縣市,不過在團隊努力下,我們能與近3700位的同學面對面的互動。一位在明星學校任教的老師說,我們大部分的同學將來都可能會是握有權力的人,但是他們沒有什麼機會接觸到邊緣的社會議題,藉由分享可以讓同學認識社會更多樣貌。

另一位在南部教學的老師則是說,他希望同學有同等的機會享有都會區學生的學習活動。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也正是我們要打破的。感謝所有合作的老師與朋友們,大家在不同崗位上,同樣為著臺灣未來的希望一起努力,這鼓舞我們會一直做下去。

平安夜是彼此分享愛與祝福的日子,不論有無信仰,我們期勉自己充滿信念,來年可以走的更遠,讓更多的同學在我們的活動裡體會「公平正義」,為我們所愛的這個島嶼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