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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旺天光系列講座側記|你敢有聽著咱e聲:從關廠工人案、反瘋車案到邱和順案,聽見弱勢者的聲音

海旺天光的第三場講座於1/30開跑,「你敢有聽著咱e聲──從關廠工人案、反瘋車案到邱和順案,聽見弱勢者的聲音」由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的召集人尤伯祥律師、曾任關廠工人案義務律師的宋國鼎議員以及曾任苑裡反瘋車案義務律師的陳品安議員擔任講者。

講座名稱發想自雨果悲慘世界音樂劇的主題曲「Can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後來改編成台語歌,在洪仲丘事件後的白衫軍運動成為主題曲,迴響於凱道之上。悲慘世界故事背景是法國共和黨起義,最後演變成弱勢民眾的群體陳抗,恰好呼應今天以弱勢者為中心的主題。

台灣發生過許多大大小小的陳抗事件,往往像是一群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站在國家機器面前,陳抗者永遠是弱勢者,在抗爭的過程中總有律師的存在,這三位律師選擇留下來與當事人一同前行,直到他們的聲音有一天終於被聽見。

「一旦進入刑事追訴的網羅裡,絕大多數的被告在法庭上都是最弱勢的,尤其刑事訴訟法常被批評都在保障被告,殊不知要給被告這麼多權利,就是因為他們在訴訟環境中是最弱勢的。」

—尤伯祥 邱和順案義務律師

尤伯祥律師是邱和順義務律師團的召集人,但他坦言,接下邱案只因這是自己的業務範圍,起初也只是把他當成手中諸多案件中的一個。但案子疑點太多了,卷宗認真看一看就知道是冤枉的,法官也不敢隨便確定,所以一直在有罪跟無罪之間徘徊。

那些稍微有點知名度的案件,在進入法庭之前,被告其實就被汙名化了。尤律師說會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是刑事追訴程序本身就是把一個人在社會中貼上「他者」的標籤。魯迅小說裡「吃人血饅頭治病」的故事情節,就像刑事被告的處境,我們的社會透過特定的儀式,把野蠻的思維包裝在裡面,一定要有某些人去當活祭品,獻祭之後其他人就能獲得安全感。

民主不等於多數暴力,不是投完票就結束,更重要的是在投票前的對話與審議;法治不是law and order,不是吃血饅頭,有人為了抗議制度不公,甘願站出來接受處罰、挑戰法秩序,但多數的這一邊,並不必然也不等於一定要處罰這些人。尤律師更進一步反問,如果說一定要有人拿自己來當祭品才能促成制度改革,那這個社會跟吃血饅頭的社會有什麼不一樣?總是要有人付出代價,制度才會進步,這難道是我們要的社會嗎?

尤律師說,以他為召集人的律團應該都認同這樣的理念,所以一路走到現在,就算現在主流媒體不認同,還是會繼續走下去。當主持人問道他是否曾在救援邱和順的過程中想過要放棄,他稱自己算是蠻固執的,面對阻礙也沒有真的有過要放棄的想法,只有去年一度真的不曉得接下來的路還能怎麼走,但身邊還有這麼多人願意跟著繼續走下去。困境其實還是在,他說,但至少身為辯護律師的責任感,讓他從來沒有想說要放棄。

「當我們轉換角度,社會上每個人都可能變成阻力。當我們的社會沒辦法讓他們真正被看見,他們才要透過各種管道讓社會正視,我相信不是所有抗爭者都喜歡在寒風中成為千夫所指,一定是面臨到瓶頸才會去做這樣的動作。」

—宋國鼎 苗栗縣議員 

宋國鼎議員在律師執業第一年便投身關廠工人的集體訴訟案,苗栗是主戰場之一,支援的律師卻十分不足。當時勞委會第一時間有提出折衷的方案,將近一半的人不想與國家糾纏,但還有另一半的人仍無法接受國家要他們還錢。宋議員說,那時的狀況若不是剩下那一半人願意站出來、團結在一起,後來不會得到律師的幫忙與社會的關注。

關廠工人在社會上是相對弱勢的一群,在對抗國家機器時,他們的聲音往往無法真實地被司法權聽見。法律適用若沒辦法穿透卷宗去看到背後的目的,就無法讓弱勢者的聲音進到法院去,類似的話宋議員強調了許多次。回到冤案救援,明明司法程序應該很嚴謹,但一次次更審徘徊在有罪與無罪間,窮盡國家力量卻給出一個可能錯誤的事實,我們又要用很多時間與力氣告訴國家它的判決有問題,這過程只是不斷地在給當事人打擊。

在講座中他也多次強調,希望大家用不一樣的思維去看待陳抗這件事,冤案救援最好的答案就是把人救出來;但社會運動未必只有一個最佳解。隨著自救會一路走來,可以看到內部許多矛盾,律師團內部也逐漸產生不同聲音。如何化解這些阻力,宋議員說,他不一定有答案。但他認為放棄有時候不該用負面評價看待,訴訟當事人面臨的利益與壓力,或許做出的判斷不是第三者可以理解的。我們做為不是身涉其中的人,都不應該妄加評價他們的行為,應該更理性、以不同的角度去看待。

「不論是當律師或民代都會遇到阻力,但只要知道當事人的堅持,那阻力都不會是問題,而是會變成繼續走下去的動力,而且只會讓當事人更團結。」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

陳品安議員過去協助許多環境訴訟,也曾親身參與許多陳抗活動,甚至因此跟民眾一起被逮捕、成為刑事被告。像是反瘋車案發生時她剛考上律師,只是恰巧路過民眾絕食的現場。絕食在抗爭活動中非常少見,是用生命在傳達訴求的極端手段,為什麼一個經濟開發案,會導致人民願意用自己的生命跟財團決鬥?她了解過後便決定親自加入,廠商常用策略性訴訟降罪於這些陳抗的居民,但民眾只是希望不要這麼快進行施工,可以有更多時間協商。

她坦言,參與抗爭當然不喜歡被抓,而且明明做的跟在台北是一樣的陳情、集會遊行,為什麼在苗栗變成強制罪的被告?台灣的法律不是應該是一樣的嗎?為什麼苗栗的法律跟別人不一樣?抗爭過程中警察甚至跟民眾、乃至於法律背景的她說「你不要跟我講法律,我就是法律。」不禁感嘆,原來我們抗議、表達自由、保護鄉土,竟會面臨這樣的狀況。

她也提到,抗爭是高壓、緊湊的,在過程中能做決策的時間都非常短,仰賴參與人之間的高度信任,因為廠商會想盡辦法干擾、施壓,甚至出動違法手段。這些事發生後,會開始質疑自己的決定是否正確,那真的要看集體間的高度信任,才有辦法繼續往前走。若是走到一半決定要放棄,律師也會予以尊重,因為律師不是當事人,沒有辦法幫他們過他們的生活,但關廠工人案和苑裡反瘋車案都是堅持到底的,這樣才能看見希望。

「當我們面對國家蠻橫的暴力時,選擇噤聲即是漠視暴力的存在。」

—張馳 民間司改會倡議部副主任

最後主持人張馳用一句話為講座總結一「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當我們面對國家蠻橫的暴力時,選擇噤聲即是漠視暴力的存在。弱勢者這個詞可以是正面或負面,面對國家權力時,抗爭者永遠是弱勢的人。無論是一隻蝦米或一群小蝦米,面對的就是來自司法的冷漠傲慢、廠商的剝削、大眾的指責甚至自己的懷疑。任何的陳抗都有理由,就關乎大家如何去看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