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如果做錯事的是國家?《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觀展心得

攝影|吳亭臻

「海旺是阿順的小名,因為他出生的那天,他的家鄉龍鳳港漁產豐收。我們把展覽取名為海旺天光,希望阿順有一天能重回自由。」

這是我去到邱和順特展時,負責人姐姐跟我說的第一句話,那時候的我心想:啊,好可愛,阿順,他們用好親切的名字稱呼他。

接著負責人姐姐帶我進第一個展間,是一個模擬接見室,隔著一道玻璃,在外面的是我們,看進去是鏡子,鏡子裡還是我們,她告訴我,雖然我們沒有義務關心一個和自己毫無關聯的人,但還是希望能透過這個模擬的空間讓我們能比較身歷其境的感受阿順現在正在經歷的一切。

這個展間對我的影響很大,像是在逼我正視我一直以來眼不見為淨的傷口,正視民主的傷痕,他們用阿順這個親切的名字稱呼邱和順,不是為了套近乎,不是為了強顏歡笑,而是因為實際上他和我們就是一樣的,他和我們一樣應該接受教育、出外謀職、結婚生子,他和我們一樣應該開心的時候去KTV、難過的時候看場電影,這些對現代人來說理所當然的經歷他都不曾有過,他甚至沒有看過捷運,但他比我們都熟知自己的代號是7026不是阿順,他也比我們都明白有話想說的時候要拿出紙和筆而不是說嘿你知道嗎?他甚至比我們都了解生病的時候要從門縫伸手搖一搖旗子而不是拿健保卡,為什麼?沒有證物、口供不一致,指紋也對不上,為什麼他至今還是個死刑犯?

在成為實習生來到司改會協助邱和順特展的導覽工作前,我幾乎是拒絕瀏覽任何冤獄平反相關的資訊的,因為深知自己看了心情會很沉重,會很無力,雖然與我無關,但是,會很抱歉,對於幫不上忙感到抱歉。我是個心靈脆弱的人,因此像鴕鳥一樣待在自己的舒適圈中,不願意觸碰司法醜陋的一面,但我是知道的。走上法律這條路的人沒有資格軟弱,我們自詡為民主國家,自詡為法治國家,我們定義何謂犯罪,我們透過司法程序審判當事人,甚至,我們同意死刑的存在,我們認為有些人罪不可赦、罪孽深重到我們得要透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才能達到社會的公平與正義,這樣的我們沒有資格閉上眼睛。法律的本質是要人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做錯事的人要被懲罰,由國家判斷當事人的行為是否值得被懲罰,那麼,如果做錯事的是國家呢?

我明白邱和順案的時代背景,當時的社會風氣沒辦法帶給被告這麼大的程序保護,在當時,刑求逼供是很常見的事,只為了得到一個能夠作為罪人的名字。2000年出生的我們這一代很難想像,但也許這就是民主發展的過程,我可以理解,畢竟民主的發展是循序漸進,途中有衝突是常見的事,也並不是每一場變革都能不流血,但改革至少不能讓血白流,國家一旦拒絕承認冤獄的存在,司法將無法實質代表正義,這塊美麗的土地也就永遠無法驕傲地抬頭,宣示自己真正的成為了一個民主的法治國。

做錯事的人應該道歉,我們都欠邱和順一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