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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絕食記

建三江是一個地名,位於中國大陸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富錦市境內,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在此地交匯,是中國大陸最東北之地,與俄羅斯接壤,中國人熟悉的“北大荒”即是指此地。建三江行政管轄上屬於農墾系統,農墾系統獨立於地方政府,自成一體,主要從事農業生產,但也自辦政府,其公安、檢察、法院也與地方相互獨立,自成一個獨立王國。

2014年3月21日上午七點半左右,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張俊傑四位律師(其中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均因從事維權活動遭到司法行政當局打壓,或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或者無法正常執業)及多位公民在建三江農場被當地警方拘押。原因是前一天即3月20日下午,四位律師與當事人親屬一起,到建三江“青龍山法制教育基地”(實為黑監獄)要求該基地釋放被非法關押在其中的多名守法公民,這些被非法關押的公民多為法輪功學員和上訪者。

3月23日,全國各地有公民趕到建三江,詢問當地警局對四位律師及多位公民如何處置時,被告知唐吉田等四律師被以“利用邪教危害社會”罪名處以行政拘留15天,江天勇、王成、張俊傑也被處以行政拘留,四人均關押在建三江農墾管理局公安局七星拘留所。此消息一傳出,律師界群情激憤,“利用邪教危害社會”之罪名正是唐吉田等四位律師所幫助的當事人被扣上的罪名,現在直接將當事人所涉及的罪名扣到了律師頭上,如此,則意味著辯護律師與其為之辯護的人構成同罪,真是豈有此理。

3月24日上午,北京律師胡貴雲、湖北律師張科科、湖南律師蔡瑛到達建三江七星拘留所,持合法手續要求會見被拘押的律師,被七星拘留所以需要請示領導12小時內答覆為藉口拒絕(實際上後來一直沒有答覆)。而根據大陸國務院行政法規《拘留所條例》及大陸公安部《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之規定,拘留所應當保障被拘留人會見的權利,律師會見不受時間和次數的限制。根據前述兩法,對律師持合法手續要求會見的拘留所應當立即安排,法律沒有規定不允許會見的例外情形。拘留所非但沒有安排會見,其上級機構七星公安分局的局長在接待要求會見的律師們時,流露出可能要對四位律師轉成刑事拘留(即將治安案件轉成更為嚴重的刑事案件)的意思。看到此消息後,正在遼寧出差的我和李金星律師交流後認為建三江當地公安簡直是無法無天,我們必須做點什麼阻止事態惡化,遂改變原定行程,前往建三江。

3月25日下午,我和山東李金星律師、襲祥棟律師、深圳蔣援民律師、廣州葛文秀律師、胡貴雲律師再往七星拘留所持合法手續要求會見,出發前,我們每個人都寫好了自己的授權委託書,一旦我們被抓,方便後面的律師來為我們辯護。在距離七星拘留所二公里的路口,有員警拉起了警戒線,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我們到達拘留所門口,發現場面詭異,如臨大敵,有多輛警車停在邊上,還有多輛不明身份的車輛圍在拘留所門口,可以看見的大概有七八十名便裝人員將我們包圍,這些人神情兇惡,對我們滿懷敵意。

我們準備進入拘留所要求會見被拘押的律師,誰知道拘留所大門緊閉,根本就不給我們開大門,我們大喊多次律師要求會見之後,才出來一個穿警服的人,在我們的要求下出示了證件,是拘留所所長,所長查看了我們的律師證,讓我們把會見手續交給他,轉身說要請示領導讓我們等著,我們要求拘留所必須立即安排會見,否則即是違法。但是所長沒有搭理我們,轉身疾步離開,大門都沒讓我們進,就讓我們在三月東北的寒風中等著。

在我們等候期間,多名便衣人員無端挑釁我們,從拘留所裡面也有一個便衣人員拿著攝影機對著我們拍攝,有一個便衣人員對著李金星律師說,要找幾個地痞流氓弄死李金星律師,李金星律師當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十分鐘後,110出警到現場,拿著執法記錄儀全拍我們律師,而不拍對律師發出死亡威脅的人,李金星律師要求員警依法處理威脅者,員警卻說不用調查,都知道是誰,然後就走了。後來那個威脅者再下來挑釁時,我們發現他的皮帶上刻著警徽。

在我們多次高聲呼喊要求拘留所依法立即安排律師會見而拘留所不回覆、拒不安排的情況下,14時,我和李金星律師宣佈開始絕食抗爭,並開始在拘留所大門口靜坐絕食。期間,有二十多名從全國各地趕來的公民到現場圍觀聲援。

25日下午下班時間到了,拘留所仍然沒有安排我們會見,於是我們決定一步都不離開拘留所,就在拘留所外露天過夜。晚上,公民們為我們找來了熱水,給我們帶來了棉大衣、帽子、棉被和棉鞋。東北的天,黑得特別早,夜晚,氣溫降到零下,第二天早上,我們發現拘留所門外的水溝結了一層薄冰。我們每隔一個小時,就對著拘留所大喊:「依法安排律師會見唐吉田、會見江天勇、會見王成、會見張俊傑,拘留所應當保障被拘留人的會見權利,拒不安排律師會見違法,員警不要踐踏法律、踐踏人權。」當天晚上,公民們也開始在拘留所的圍牆外齊聲高喊四位律師的名字(據已經出來的張俊傑律師說,他在裡面能夠聽到外面喊他的名字,他幾度感動得熱淚盈眶)。

26日中午,在我們絕食到接近24小時左右的時候,七星公安分局的局長來到拘留所門外,要求對律師和現場公民公開登記,被我們拒絕,我們提出現在只需要解決一件事情:馬上依法安排律師會見。對我們這一合法要求,該局長置之不理,反而是宣佈要對拘留所門口的這一整條路段實施戒嚴(這又是嚴重違法的,根據《戒嚴法》規定,戒嚴必須由國務院決定並由國務院總理發佈戒嚴令)。

 該局長離開後不久,外面進來的公民告訴我們,外面的路口拉上了警戒線,有多名員警執守,對進來的人檢查登記身份證,不准食物和水帶進來。不准帶食物,是針對一直堅守在現場的公民和其他律師的,不准帶水,主要是針對絕食律師的。我聽說不淮帶水進來之後,心底升起一陣悲憤:當有人在為了一項十分合法、非常有理的權利,在絕食抗爭的時候,對現場實施戒嚴並不准帶水進場,這是任何一個文明政府、文明人類都無法接受的底線。

七星拘留所地處野外,四周是廣闊的農田和少量的農舍,公民朋友們到好心的農家為我們找來了一些熱水,為其他沒有絕食的律師和公民找來了熱餃子(後來,我們聽說當地警方濫施淫威,對為我們提供水或食物的農家,每家罰款五千元至二萬元不等,嗚呼)。

26日深夜,從現場回賓館睡覺的公民和律師共十多人被員警傳喚到警局,另外律師和公民趕到交涉後,全部釋放。當晚傳言警局要強制清場,我們繼續睡覺,等待警局來抓。

27日,太陽照常升起,溫暖寒夜裡被凍住的人們,早上醒來,沒有清場,卻聽說昨天晚上給我們律師送來睡袋的哈爾濱公民遲進春被失蹤了(後來得知他被員警拘留了)。拘留所繼續違法不安排律師會見,我們繼續絕食抗爭,並每隔一段時間就大喊要求拘留所依法安排會見,公民們也每隔一段時間就大喊四位律師的名字。此時,建三江事件已經成為一個公共事件,而我們,正處於風暴的中心。我們繼續靜坐、絕食,一度很餓,但很快就餓過頭感覺不到飢餓了。

27日14時,我們絕食抗爭48小時,一個法律明確規定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的權利依然不能實現,我們眼睜睜著看著法律被公權機構踐踏,眼睜睜看著律師被違法公權一次次羞辱,此時,李金星律師胃疼難忍,我們決定停止絕食,並撤離現場。

剛撤離現場,我們接到了當天凌晨四點從拘留所被釋放的張俊傑律師的電話,告知他被建三江警方從拘留所放出來後押送上了飛機,他遭受了當地員警的酷刑,腰被打的至今無法直立(後經檢查,脊椎橫突三根四處骨折,構成輕傷),並且告知其他三位被拘押律師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我們才知道為什麼建三江警方寧願在全國公眾面前枉法,也不安排律師會見,原來是怕他們對四位律師實施酷刑的野蠻暴行曝光。

我和李金星律師因有其他案件需要處理,27日晚間離開了建三江。第二天晚上,後繼到達的接力律師北京王全璋律師、深圳王勝生律師、山東付永剛律師遭遇強制清場,所有律師和公民,全部黑頭套、膠帶反綁雙手非法傳喚24小時,王勝生律師“有幸”成為了大陸第一位被黑頭套的女律師,而王全璋律師被警抓住頭髮用力往牆上撞,並被多名員警長時間拳打頭部。除三名律師和部分公民在24小時後被放回之外,尚有十多名公民被強迫失蹤了。

建三江,一時成了暴力和恐怖之地,幾十名員警守住進城路口,逐一檢查身份證,對前往的律師和公民使用無牌照車輛跟蹤,隨時近距離跟蹤監視。但是,中國律師有人,不怕,4月2日,湖南律師謝陽、北京律師王興、陳建剛到達建三江,要求會見被拘押律師,並就建三江警方的違法行為展開控告。

事情還沒有結束,已經有法律學者總結說:「建三江事件極其嚴重、十分惡劣,已經是2014年反法制、反憲政的標誌性事件之一。」

按照拘留處罰15天的期限,如果不出意外,4月6日,江天勇、唐吉田、王成三位律師將走出拘留所,我期待著擁抱他們。

後記

2014年4月6日早晨,唐吉田、江天勇、王成三位律師被當地警方從拘留所釋放,直接送到不同的機場押送上飛機,同時,對前往建三江迎接三位律師的其他律師和公民共十多人採取了非法傳喚的手段限制人身自由五六個小時,當地警方不想讓三位律師享受英雄般的迎接。但是,十多名律師和公民在北京機場用鮮花和掌聲迎接了歸來的三位律師。三位律師陳述均受到了嚴重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