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政黨回應|中國國民黨回應司改七問

一、為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各政黨是否支持在監所設立投票所及移轉投票,使受刑人均可於監所內投票?

堅守民主價值及維繫人權,是本黨一貫的立場。受刑人的基本權利,若未遭法律剝奪,自應給予充分保障。然今年度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表示監所是封閉場所,無法遵守現行投開票的規定,將影響選舉的公信力,因此駁回受刑人聲請在獄中設投票所。此類因行政機關的怠惰不作為,卻成為剝奪民眾參政權的理由,嚴重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非常荒謬且不可取。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此議題,在預算審查時多次提出主決議,要求行政機關針對此議題加速研議並改進,亦多次提出不在籍投票,以具體保障民眾參政權,然均遭民進黨政府挾多數優勢封殺,未來國民黨將持續推動相關修法,以確實保障民眾之參政權。

二、為杜絕酷刑、建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各政黨是否承諾於當選後1年內,於立法院支持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

《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旨在保障任何人在任何情況及任何地方,均有免受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權利。在民進黨政府主政下,號稱最重視人權,結果監獄內竟還爆發酷刑虐待犯人的事件,遭到監察院的糾正,實在令人失望。
杜絕酷刑是一個國家是否進步的關鍵指標,更是基本人權的維護,為了避免類似情況發生,國民黨將持續推動相關法律法制化的作業,完備我國人權保護。

三、為避免國家蒐集管理的資訊檔中的個人資料外洩,各政黨是否承諾於當選後1年內,支持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全盤修正?對於政府機關蒐集管理的個資外洩,是否應有獨立的外部調查單位予以釐清,建立完整的檢討及預防機制?

資安是必須高度重視的議題,「個資法」第18條規定,保有個資的公務機關,應指定專人維護,防止個資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但違反這條法律的公務機關,並沒有罰則。112年5月16日立法院通過行政院所提修正案,提高「非公務機關」違反個資法的罰則,並設立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關,但卻未同時管制公務機關,修法形同做半套,連個資保護委員會都遲至112年12月5日始成立籌備處,顯與民眾期待有落差。
未來國民黨將參採他國經驗提案修法完善公務機關之規範,加速個資保護委員會獨立籌備進度,並強化其獨立性,檢討政府機關遇到資安事件的處理機制,並修正面對資安問題時的心態,不可諉過隱瞞,而應充分承認並確實做好損害控制,以期達成資安防護的目標。

四、為建立廉潔政府、保障揭弊者,各政黨是否承諾於當選後1年內,於立法院支持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對過去未受保護的吹哨者,是否支持應有補救措施?

制定揭弊者保護法係為提供揭弊者完善的保障,給予適當之保護與獎勵,以鼓勵知悉弊案之人士,願意勇於出面揭發重大不法之行為,使組織內部違法犯罪現形。本法的制定有助於我國自上而下、自公部門到私部門,建立起廉能政府與正規之經營環境;另外在各國法律之制定上,各國多將揭弊者保護列為專法,如美國、英國、澳洲、日本、韓國等,以彰顯對揭弊者保護之重視。
但民進黨執政八年,本法就「研議」了八年,至今仍未送院版至立法院,很明顯就是在拖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曾多次召開記者會,並通過預算主決議,要求行政院盡速擬出版本送交立法院審議,可惜時至今日仍無下文。本法案亦是侯友宜總統參選人關注之目標,未來國民黨將持續推動相關修法,促進廉能政府的實現。

五、為改善司法科學鑑識迄今欠缺統一標準及流程的缺失、並避免冤案,各政黨是否支持應盡速成立「國家司法科學委員會」?

現今社會,犯罪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刑事案件的偵辦方式,更應本著科學精神精進,而且必須要秉持公平及公正的原則,方能有助於避免冤案的發生,或是為冤案進行平反。過往許多重大冤案,如江國慶、蘇建和、徐自強等案,均因劣質的刑事鑑識報告,造成冤獄出現。21世紀,科技發達的現在,實不應再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受公正的審判是每個人都應享有的基本權利。而審判是否能公正進行,客觀的鑑識報告為其核心元件,攸關民眾基本權,獨立超然的鑑識單位確然有其必要,更應跨黨派共同努力,徹底杜絕冤獄的產生,未來國民黨將朝完善司法科學鑑識方向提出相關改革,保障人民得以受到公正審判的權利。

六、為改善警察不當執法的問題、改革警察教育並提升執法效能與品質,各政黨是否支持成立「警察專案及績效管理委員會」,訂定合理、科學的績效制度?

民進黨執政以來,濫用資源進行大內宣,連地方執政也不放過,去年即發生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要求員警「多發布甫察獲之刑事案件新聞」,造成基層員警疲於奔命,只為了要替長官博取新聞版面,以利宣傳。此類績效的亂象,嚴重造成基層員警困擾。
106年的司改國是會議,即作成決議,要求在內政部下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且成員應包含過半外部委員,以建構合理的績效制度(包括公開績效管考項目的之計算標準、計算方式及理由),但此決議最終仍被警政署否決。
針對此議題未來改善的方向,更該是應摒棄掌權者為了替執政黨擦脂抹粉,美化績效進行大內宣的心態,未來本黨將持續把關,為警察權益及績效的管理,推動並建構合理有效的規則及制度。

七、為系統性預防、減少法官及檢察官的違失行為,各政黨是否支持修正《法官法》,加強司法首長對於所屬法官或檢察官的監督責任?

近年來爆發石木欽案,以及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性騷等重大風紀事件,均是透過媒體曝光後,司法院才表示進行內部調查。然相關事件的曝光,已嚴重斲傷司法形象,調查結果更是輕輕放下,李伯道竟還能光榮提前退休。民間司改會當時沉痛呼籲,應修正法官法及性平三法,防範類似情況發生。但民進黨政府仍只處理了性平三法,而無視法官法必須修正的事實。未來國民黨持續推動建立法官、檢察官的全面評鑑機制,改善當前外部監督不足的弊病。另外亦將推動成立新的特偵組,針對五院院長、立委等高階官員所涉重大貪腐案件,加以偵辦,以捍衛司法獨立性,避免特定政黨政治力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