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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坪的死刑房——訪徐自強關於製作細節

▶ 製作的動機

此展品是由曾遭16年死刑冤獄的徐自強親手打造,還原「重刑犯舍房」,希望讓更多人看見死刑犯與冤案當事人「邱和順、王信福」被囚禁的地方。

阿順多次在書信中提到「長期待在這個小房間,沒有足夠的陽光和空氣,我的心臟缺氧,時常絞痛。」身體狀況欠佳的他,仍盼望著故鄉的海岸。阿順記憶中的龍鳳港,沒有風力發電機、沒有跨海景觀橋,只有鹹鹹海風,不斷吹送港邊的釣客及漁船。

在冤獄三十多年的歲月中,阿順與故鄉之間始終隔著一道監牢,對故鄉的思念。邱和順仍在等,看海的日子,早點到來。

▶ 照片左側的水桶與馬桶

阿強:監獄跟看守所放水時間有規定,一天只有兩次各30分鐘的放水時間,要趁30分鐘之內把水儲存起來,用以洗手、洗碗、沖馬桶(馬桶沒有水箱)、洗澡、洗衣服等等。如果30分鐘內沒有把水存好,或是儲存好的水提前使用完,就要再等下一次放水的時間。

每個房間只會配置一個水桶,監獄裡面除了餐食之外所有東西(碗、盤、筷子、盥洗用品等等)都要再額外購買。 冬天洗澡的時候因為天氣太冰冷,洗澡的時候身體接觸到冰水會冒煙。極少數的時候會有熱水,但熱水的供給非常不穩定,就算有溫度也不高。

註:監所內用水方面在近年已有逐步改善

▶ 沒有錢買民生用品怎麼辦?

阿強:監獄裡的受刑人大多都是靠親友的經濟援助,如果沒有錢購買民生用品,監獄會配置給生活相對無虞的獄友。沒有經濟支援的受刑人靠體力活(洗碗、洗衣服、打掃)來換取使用衛生紙、借用碗筷的權利。 監獄裡的民生用品是需要靠受刑人的「申請」來取得,最快在申請後的兩個星期會收到申請的物品。

因為不曉得申請的物品會在兩個星期,還是一個多月之後才收到,受刑人通常會先儲備一些民生用品在牢房內(如衛生紙、牙膏等)。

▶ 每個月購買民生用品的花費?

阿強:不會到很多,大約幾百塊錢。有時候獄友會透過自己貼身衣物的牌子或是盥洗用品來展現自己的消費能力。例如一塊500元的洗臉皂、好幾千塊的內褲等等。

▶ 展場的空間大約是三人房

阿強:房間內會有三個床墊,監獄裡面也會發放公用床墊,然而通常在倉庫陳放已久,又舊又髒,受刑人會寧願花錢買新的床墊。在監獄內規定不能打赤膊,但因為室內通風不良,受刑人通常都穿著內衣。無論是三人房或是二十人房,一間牢房都是共用一個馬桶。

重刑的受刑人沒有辦法去工場工作,每天都是在牢房內度過。擁有特殊身分的受刑人(重刑、外籍、受到保護等等)才可以住到小房間。牢房內只有一個電風扇,沒有冷氣,而且電風扇也只有特定的時間才能打開。

▶ 照片中間晾衣架與個人透明置物箱

阿強:照片中間的晾衣架只有一根,三人房共用一根晾衣架,所以需要每天洗衣服,衣服的量才不會累積太多。洗好的衣服只能晾在室內,遇到天氣潮濕的時候要晾上好幾天,衣服才會乾。

每個人有一個自己的透明置物箱,所有的家當都放在裡面。通常都放在晾衣架上方。但有時候需要寫信,透明置物箱便成為一個小型的寫字桌,提供受刑人一個平面寫信讀書。

▶ 為什麼要自己準備碗筷?

阿強:監獄內到了放飯點的時候,會有打菜車出現。每餐大部分是三菜一湯,針對每間牢房,一間牢房需要拿出五個臉盆,分別裝三道菜、一道湯以及白飯,再透過牢房口送回牢房,讓受刑人分食。

如果是二十人的牢房,會分成兩桌,牢房便會需要提供十個臉盆。臉盆與碗筷都是受刑人自己向監所申請購買。

▶ 打水車與水瓶

阿強:每天也會有兩次的打水車巡視,打水車只有熱水,所以大家需要準備自己的水瓶,在打水車經過的時候打裝好接下來要喝的水。

▶ 出獄後的生活?

徐自強說:「牢房會有一個窗戶,每到下雨天的時候,我會看著窗外的雨滴,想著也許這輩子再也沒機會淋雨了。無罪出獄之後,我有很長的時間常常跑出去淋雨,感動到頭皮發麻,淋雨的感覺對是失而復得的自由。」

「出獄之後,我常常從行天宮一路走到松江南京,或是花費大把的時間走路。走路代表的是和世界重新接觸的連結,也是我心心念念、對自由的渴望。電燈也是只有在特定的時間才能被允許打開,早上沒有辦法開電燈,如果要讀書寫信,只能站在窗戶旁邊就著天光。」

▶ 覘(ㄓㄢ)視孔

阿強:牢房的覘視孔是只能從外面往裡面窺視,裡面的受刑人卻沒有辦法往外看。生活起居、大小便、盥洗等等的行為都毫無隱私可言,也不曉得自己在什麼時候會被偷窺。

▶ 關於執行死刑

阿強:由於死刑場是沙地,為了避免行刑結束之後臉著地,直接接觸到沙子,死刑犯都會在行刑時帶著床墊。如果不喜歡自己的床墊,就會直接拿其他獄友的床墊前往行刑場。 早期台灣的死刑犯雙腳需要拴著腳鐐,行刑前死刑犯會在腳鐐的鐵鍊放紅包,因為腳鐐並不是鎖住而是用鉚釘釘死,希望行刑結束後,拆腳鐐的時候可以請行刑者避開肉身,避免自己的腳骨在拆腳鐐的時候一起被打碎。 執行死刑的現場會有檢察官,做最後的身分確認。

如果死刑犯有簽捐贈器官切結書,行刑時會對腦部開槍;如果沒有簽捐贈器官切結書,行刑時會對心臟開槍。不過,由於醫學倫理等問題,實務上在2012年後,已不再進行死刑犯器官捐贈,後來法律也修法禁止使用死刑犯捐贈的器官。

▶ 可以運動嗎?

阿強:只有會客、接見以及運動的時候可以出牢房。運動只有30分鐘,需要看當天監所人員的心情。就算當天有運動的時間,出牢房、集合、整隊、行走至運動場、整隊、做操、解散、再集合、整隊、走回牢房等等都包含在30分鐘內。下雨的時候也沒有運動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