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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借用申請|台中辦公室場地借用辦法、場地設備及交通資訊

更新日期:2022.07.13

申請辦法及流程

  1. 申請單位:非營利組織,以推廣民主、法治、人權、在地培力等社會倡議活動為優先。
  2. 申請方式:最晚於使用前七日前填具本申請表單。
  3. 借用順序:同一時段若有多筆申請時,本會保留審核權,並將以活動目的貼近本會宗旨為優先。
  4. 場地費用:免費。但因特殊情況(如具營利行為)仍需酌收費用。
  5. 完成預約:經本會審核同意出借者,即享使用場地之權利。
  6. 取消預約:若因故無法如期使用場地,最晚應於活動日前三天通知本會。無故取消借用者,本會得予以停權一次。「申請本會場地不得舉辦選舉造勢等相關政治性活動。」日後若 有發現政治性活動,將直接拒絕。如就活動性質有所疑義,將另行討論。

場勘流程

  1. 預約場勘:本館提供免費場勘乙次 / 半小時,場勘時段由本會與申請方共同協調。
  2. 場勘時段:為維護其他借用者權益,本館如有活動時恕不提供場勘。
  3. 聯繫窗口:請確認場勘窗口與活動窗口統一,以利活動進行。若須二次場勘,須再次聯繫,本館不接受無預約之來訪。

使用規範

室內空間

  1. 場地清潔費:借用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將場地回復原狀、清潔乾淨,並將非本館所提供之物品或佈置等拆除運離會場。若未遵守前述回復原狀義務,致本館工作人員需加班處理,本會得視情況酌收場地回復清潔費。
  2. 場地安全:借用單位於借用期間,負有妥善使用及保管場地之責任。本館已投保場地意外險,人身傷害為300萬元、財產損失為200萬元 ,若因借用單位之故意或過失,造成公共災害至本館或第三人之⽣命、財產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 場地設備:佈置或借用物品應事先徵得本會同意,使用完畢應回復原狀或返還,若有違反造成本館之損失,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場地改裝:已粉刷之牆面不得塗寫、釘掛;黏貼請使用環保黏土、無痕膠帶。若造成牆面毀損,本會得視情況酌收維修費。
  5. 使用電器:未經本館同意不得裝置耗電量大之電器設備,若有違反造成本館之損失,應負善後及賠償責任。
  6. 用餐規範:提供廚房(冰箱、微波爐、瓦斯爐等)以供使用,但未提供消耗性備品(免洗餐具、衛生紙等),如有需要請自行攜帶。
  7. 全面禁煙: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本館室內全面禁煙。
  8. 超時規範:本會不另行提供場地布置及善後時間,請自行斟酌場地佈置及善後所需時間。超時計算,平日: $500/hr、假日 $1000/hr。超過半小時,以一小時計。

室外空間

  1. 勿佔用人行道:本館外有機車停車格,汽機車代步工具不得停放於館外人行道上,過路人有權拍照取締。
  2. 勿佔用騎樓:活動設備、雜物不得堆放於騎樓、人行道,違者酌收$1,000/次。
  3. 館外喧嘩:夜間時段(21:00後)請降低音量,屢勸無效者,勒令停辦活動。

防疫規範

於防疫期間借用本會場館,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範。

場地與設備

場地

設備

  • 無線網路WIFI、投影機、投影布幕、音響、無線麥克風(4支)、有線麥克風(2支)、飲水機,桌椅,延長線等。
  • 若需要電腦、投影筆,請預先告知,均可免費借用。
  • 需要的器材以及場地擺設,請在預約時一併告知。
  • 桌椅類:
    • 圓桌(小)60cmx60cm:1張
    • 塑膠會議桌(大)180cmx75cm:5張
    • 塑膠會議桌(小)115cmx40cm:3張
    • 靠背沙發:2張
    • 靠背折疊椅:30張
    • 塑膠凳:20張
    • 金屬高腳椅:8張
    • 防疫壓克力隔板:20組

交通資訊

Google Map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

  • 搭乘高鐵:高鐵台中站 → 轉乘捷運綠線至市政府站,步行約十分鐘。
  • 公車、國道客運:轉搭臺灣大道沿線公車(300至310號)至市政府站下車,步行約十分鐘。
  • 自行開車 停車資訊:
    • 捷運站旁:城市車旅停車場、台中大容西街平面停車場
    • 對街:中港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