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改革法官評鑑制度刻不容緩

司改會在去年7月向法官評鑑委員會(法評會)聲請評鑑曾部倫法官,今年初法評會做出決議,僅將曾部倫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而不是移送監察院審查。

法評會對不適任法官的「輕縱」令人質疑。根據法評會自己調查的事實,當天開庭時,曾部倫法官「明知」86歲的當事人年長失智,根本無法清楚的做出法律上或事實上的主張,先要求陪同當事人來開庭的代理人到庭外去等,也沒有向當事人解釋撤回起訴的嚴重後果的情況下(在本案,當事人撤回起訴,就再也沒有辦法提起訴訟),竟引導當事人當庭簽下撤回起訴書狀。這樣的情節,法評會竟然只決定將曾部倫交付司法院自己內部的處理程序,也就是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而事實證明,人事審議委員會也無法期待。昨天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結果是飭令「注意」。注意是什麼呢?根據自由時報,注意就是使曾法官減少10萬元的年終獎金。「注意」,足以彌補被這種法官踐踏的司法信賴度嗎?當事人的損害又怎麼辦呢?

就人事審議委員會的部分,一直以來,司法院堅持法官自治與自律,依照現行的《法官法》第4條規定,人審會成員一共有27人,這當中學者專家只有3人,其餘都是法官身份,而且這所謂學者專家的產生,雖然由法務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分別推舉,但最終還是由司法院院長拍板定案。

當初司改會與民間社團推動《法官法》時,我們反對人審會全部都由法官組成,甚至內部討論時曾經主張人審會的組成中,不具法官身份的外部人士人不少於1/3,可惜在司法院強烈運作及執政黨立委的護航下,通過今日的版本。

至於評鑑委員會,司改會早在今年(2015)初,針對《法官法》實施評鑑制度三週年所公布的報告結論是法官評鑑委員會運作成效不彰。

昨天,曾部倫的案例又再次提醒我們,評鑑委員會的失能與人事審議委員會的輕縱是如此嚴重。司法院的機制無法淘汰不適任法官,被犧牲的永遠都是小老百姓的權益。法官評鑑機制的改革不能再拖延,我們呼籲立法委員在這會期中將人民的痛放在心上,儘速改革法官評鑑委員會,通過《法官法》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