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關於「律師法修法意見徵集」活動,回應各界疑慮之聲明

針對日前本會受行政院之邀,商討建立《律師法》修法相關之「討論平台」;之後決議與行政院(法務部係嗣後退出)、 vTaiwan與本會,共同舉辦《律師法》相關問卷、線上討論區以蒐集意見;並預計於5/4晚間7時,假行政院「第七會議室」舉行討論會;近來引起諸多質疑,茲發表聲明如下:

一、人民的需求與困境,為民間司改會倡議與行動的最高原則:

  • 本會之所以受行政院邀請,並願意針對《律師法》修法相關議題,與vTaiwan共同合作建立平台,係認為2016年實為司法改革運動至為關鍵的一年,倘若律師制度的相關議題(本會提出了「十大面向」的議題),均能透過該平台充份討論與交換意見,相信律師體制定會有大幅改善。尤其是台灣城鄉法治差距不小,倘能因著精進律師體制,更加拉近城鄉之法治資源、深化法治教育,相信亦係人民之福。
  • 若干論者質疑本會此次之行動,僅帶有單一之目的,實係重大之誤解。我們對律師制度改革之期待並不僅止於此,本會所提出「十大面向」之議題,更希望能引起律師界普遍之關注與重視。

二、建構強而有力的律師組織架構,向來是本會、相信應該也是律師界之高度期待:

  • 律師公會應如何架構,端視律師使命與願景之設定如何。無論是律師自治、律師養成培力、律師懲戒自律,直至司法人權的倡議與台灣法治的深化等議題,身為律師責無旁貸。強而有力的律師組織架構,更是將個人游擊力量轉換成團體戰鬥能量的關鍵因素。這也是本會對律師公會組織向來之衷心期待,相信也是律師界之高度期待才是。
  • 本會此次與行政院之合作計劃,係扮演整理各方意見、建立溝通管道、透明化討論過程、擴大全體律師與人民參與之角色,對於律師公會組織的可能變革,此次在角色上既不適合、事實上亦無預先採取任何之既定立場。

三、新進律師大幅增加,應架設平台聆聽意見:

  • 近年來大量錄取律師,造成新型態的律師執業困境,亟待全體律師捐棄成見與猜忌之心,在「擴大新進律師直接參與、透明資訊、公開審議」的形式下,最大化可能參與的討論人數。相信以律師之理性特質與敏銳之思辨力,在充份溝通、逐漸形成共識之後,定能決定出最合適之制度。實則新進律師的實際困境,需要可以充分表達意見的平台,否則在溝通不良的情況之下,即便是出發點良善的制度,也有可能因為溝通不良,而引起不好的負面效果。
  • 此亦為本會認為,vTaiwan採用「審議式系統」會議的優點,並願意與其合作之主要原因。無論此平台日後能否持續運作,本會亦強烈建議應考慮以此方式,作為全聯會及各律師公會討論議題之模式。

四、問卷、意見蒐集與5/4之會議並非結束,而是開啟討論對話之開始:

  • 諸多先進擔憂問卷過於簡陋,或有誤導律師之嫌,進而亦有建議拒絕填寫者。實則問卷內容初由行政院、法務部與本會共同討論時,亦有論及此等可能缺漏,無法鉅細靡遺之初衷,乃為避免問卷過於冗長,不免有所割捨。
  • 為補此可能之缺漏,是故再設置開放性之討論區,以廣徵開放性之意見。近日來各方正、反意見並陳,均係甚有意義之言論,倘若均能發表於討論區,相信亦可深化議題之討論品質,此亦開放性討論區之設立目的。
  • 即將於5/4晚上7時召開之諮詢會議,並非「一次性」之會議,亦非以「投票決定一切」模式之會議,而是以逐漸釐清問題、凝聚共識為目標之會議。倘若因為對於會議之形式不熟悉而所有質疑,均可參考vTaiwan網站上之豐富內容。

最後,本會之使命為結合全民的力量,持續推動改革,以建立公平、正義、值得人民信賴之司法。任何之倡議與行動,均竭力以此使命為出發點與終點。二十一年來,雖未敢言每次之行動均能完美無瑕,但相信並未偏離此項初衷,亦竭誠歡迎各界之檢視與建言。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律師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