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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分鐘換八年大法官!? 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聲明

立法院今日(6/11)進行大法官人事審查,結果令人失望。被提名人對於爭議問題,左閃右躲,實問虛答。如果這就是大法官的風骨,我國的憲政未來,無法樂觀。

林俊益回覆吳育仁委員,法規是否違憲的問題,竟說:「基於司法倫理,不方便回答」。難道不知被提名為大法官,違憲與否就要表態?吳陳鐶更是誇張,還回答:「我現在是法務部的次長,這個問題我不便回答…」。堅守「立場」,乾脆繼續當次長就好。他究竟知不知道是為了什麼站在國會裡呢?

而對人民最有幫助的「憲法訴願」,無論是林俊益、吳陳鐶或是蔡明誠,都再再以「德國認為憲法訴願才可保障人民權益,但我國風俗民情不同,需再研議…」作為答覆。試問,如果大法官不能以保障人權為優先,要大法官何用?

對於社會當前「死刑存廢」與「同志伴侶婚姻」爭議,四位被提名人皆直率回覆「不可行」,而無任何憲法觀點上的正反論述,顯然憲法所關心的生命權及平等權等的論述,完全不在他們的思想範圍之內。只會隨著「民意」、見風轉舵、搖擺不定。這恰恰是有風骨大法官,所最不該有的態度。大法官最不能是「牆頭草」。

綜觀被提名人所答覆的內容,顯得沒有成為大法官的準備。除了空洞,更極度依附質詢委員的立場。如果只會搖擺,就不配當大法官!作為國家憲政的守護者,大法官透過憲法之解釋,可以保障人民之權利。反之,沒有憲法人權意識,就會成為人權的殺手。

最後,今日立法院大法官的審查作業,委員們顯然甚不關心,不但上午開議時因人數不足而延遲了半個小時,全程參與的立委更是寥寥可數。全國113席立委,只 19 位委員參與質詢,每人僅只 15 分鐘,詢問四位被提名人。面對立場搖擺、回答問題言詞閃爍的被提名人,根本沒有足夠的資料與時間追問,莫可奈何。285分鐘換八年大法官任期,三千多萬元薪俸,再沒有工作的CP值比這還高。

聯盟在此要再次呼籲,只有延審,才能嚴審!立法院應重新排定審查時程,並要求被提名人備妥相關審查資料,如此才能真正達到審慎、嚴格的審查流程,也才不愧於人民的託付!

聯盟成員

台灣法學會
澄社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台灣人權促進會
公民憲政推動聯盟
冤獄平反協會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新聞連絡人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律師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