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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律師團:評選2014年中國十大人權法治案件

照片/維基百科 浦志強

建三江系列案

  • 入選案件: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四律師及公民被非法拘禁並被打斷肋骨案
  • 撰稿人:胡貴雲
  • 審稿人:梁小軍

2014年3月20日唐吉田、江天勇、張俊傑、王成四位元代理律師及多名當事人親屬到位於黑龍江建三江的「黑龍江農墾管理總局青龍山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非法拘押於此的法輪功修煉者。3月21日清晨,四位律師在賓館被當地警方非法抓捕,隨後在建三江公安局大興分局遭受酷刑折磨。四位律師分別被處以刑事和行政拘留,拘留期滿後,體檢X光顯示,他們共被打斷24根肋骨。3月23日起全國多名律師和公民前後過百人前往建三江要求會見並救助被非法拘押的四位律師,開展了連續多天24小時以現場圍觀、依法會見為主要訴求的抗爭活動。3月29日當地警方清場,以黑頭套罩頭的的手段非法抓捕律師及公民。幾位律師在被非法拘押24小時後獲釋,但十多位公民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期間多人多次遭受酷刑。清場後再有律師前往建三江等待迎接四位律師、為前期被毆打的律師維權、為被非法拘押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唐吉田等人採取訴訟、控告等手段問責建三江當局,未見回應;蔡瑛等律師要求全國律協維權,至今天未見明確答覆;馮延強律師發起有關廢除黑龍江農墾制度的連署仍在進行。建三江當局為了報復,將石孟文、孟繁荔等五人訴至法院,八位辯護律師在十分艱難的條件下多次遠赴建三江,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終因當局赤裸裸違法而被排擠出庭審;此後,律師們並同當事人家屬繼續在建三江、哈爾濱兩地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投訴控告……

建三江事件集中反映了中國落後的農墾體制和維穩制度的弊端,長期的封閉管理使該體制內的管理者們根本無顧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自成王國,不但嚴重侵犯律師執業基本權利,更直接對律師和公民的人身權利進行侵害。但律師的介入動搖了這種封閉的農墾體制的根基,揭露了它的弊端,國內外一些媒體的報導引起廣泛關注。

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這種落後農墾體制的存在是整個中國現有體制的具象和縮影,它絕不是孤立的,也絕不是偶然才有的。野蠻、落後、長官意志、拒絕現代文明、公權無比強大、民權極度壓縮,……。這些獨裁體制下的符號特徵在建三江事件中均得到了淋漓盡致的反映。

建三江事件向我們展示了中國法治的現狀,預言了「中國夢」的「水中月鏡中花」的虛幻本質,警示國人對當局的法治承諾抱持審慎的態度,中國,其實離法治還很遠。

言論自由系列案

  • 入選案件:浦志強被煽動分裂國家、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案
  • 撰稿人:鄒麗惠
  • 審稿人:王成

案情簡介

浦志強系中國著名維權律師,積極主張廢除勞動教養制度,常年代理維權案件。2013年12月20日,浦志強獲《中國新聞週刊》評選的「影響中國2013年度法治人物」稱號。他被稱為律師界的「死磕派」,卻對法制改進抱有最大的善意。在一個個尖銳的讓道德和良心無法承受的事件中,他選擇了一系列勞教案作為切入口,試圖以微小之善,一點點融化看似牢不可破的惡法堅冰。他是在守護當事人的法治夢,也是做自己作為法律人的「良心活」。

因代理維權案件,浦志強也多次遭到當局施壓,例如:2010年10月10日,浦志強在北京與法國《世界報》記者約談關於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的事情時,有國保人員出面阻攔,之後浦便與外界失去聯繫。2013年2月6日,浦志強公開實名舉報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層清算周永康及其在任時的政法委系統十年維穩的問題,並建立法治社會和憲政體制。浦志強2014年6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為由逮捕。

案件評述

浦志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言獲罪的案件。類似的案件還有作家鐵流尋釁滋事案、趙楓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記者劉虎誹謗案、甘肅少年網路轉帖500次被行政拘留案等。

《憲法》明示每個公民有言論自由和批評公權力的權利,但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公權力卻時有蔑視人權、漠視法治、限制乃至剝奪公民言論自由的惡行,司法服務于政治,公民因批評國家機關或某些公務人員、評論時政而獲罪的事件屢屢發生,人們稍有不慎參與到讓某些官僚「不高興」的敏感事件中,就有可能被劃入到尋釁滋事、造謠誹謗、煽動顛覆等口袋罪的行列,這是中國法治的莫大恥辱。

浦志強案件是在十八大之後又一起由北京司法機關查辦的影響較大的律師涉罪案件。律師尚且因言獲罪,其他公民更不能免。長此下去,中國將橫生出多少無端的「罪惡」?!浦案將會經歷一場政府公權與人民主權在司法程式上的艱難博弈,結果是否能經得起歷史的考驗,眾人正拭目以待,其必將成為全國和整個國際社會的關注焦點。

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系列案

  • 撰稿人:張磊
  • 審稿人:李如玉
  • 入選案件:郭飛雄、劉遠東、孫德勝、袁兵、袁小華、黃文勳等人被刑事追訴案件。

案件簡介

上述等人,郭飛雄是中國維權運動的重要人物,劉遠東是南方街頭政治活動的活躍者,其他人均是維權運動或者街頭政治活動的重要參與者。他們均不同程度的參與了2013年初標誌性歷史事件「南周事件」中在《南方週末》報社門口的街頭政治集會,他們還在中國南方多次進行街頭舉牌、拉橫幅等政治表達活動、要求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官員公示財產,他們因為從事這些政治活動而遭到當局打擊報復迫害,被追訴「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不同罪名,案件均已經進入法院審判,有的已經開過庭未有判決結果,有的還未開庭審理。

評述

對上述人士的刑事追訴,是當局對於活躍在中國南方的政治活動人士進行全面壓制的表現,這些公民其實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他們依據中國現行憲法、法律所對公民享有言論、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權利的明確規定,踐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走上街頭行使言論自由、表達權利,進行集會、遊行、示威,要求國家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官員財產公示,反映的是當下中國公民社會最直接和最強烈的呼聲,發出的是人民的聲音,是時代的要求,但是他們卻被視為「國家的敵人」,並因此被當局利用司法工具對他們進行打擊報復迫害。這些權利意識覺醒並行動起來了的先行者們正在遭受迫害,但是他們以自己的勇氣和擔當極大的鼓舞著後來者。

同類案件

同被列入本類「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案件候選項的還有「貴州楊明二十載冤獄民決團模擬審判案」和「伊力哈木案」。民決團(又譯陪審團)模擬審判實驗的成功舉行,是中國民間法律人對於司法改革路徑和制度建設的一種探索,體現了民間法律人對於法治的熱切嚮往和為之努力的熱情。伊力哈木案是涉及新疆族群和邊疆問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案件,從這個案件的處理(伊力哈木被判無期徒刑,其多位學生亦被判刑),可以一定程度的看出中國當局目前對於新疆問題的政策思維和處理方式。

NGO系列案

  • 入選案件: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郭玉閃、黃凱平、何正軍被非法經營案
  • 撰稿人:張磊
  • 審稿人:葛文秀

案件簡介

2014年10月9日,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創始人郭玉閃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10月10日,現任所長黃凱平被警員從辦公室帶走後從此被強迫失蹤,11月26日,行政主管何正軍被刑事拘留,期間還有與傳知行有關的柳建樹等人遭到數十天羈押後釋放。北京警方在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上指稱他們涉嫌非法經營。

傳知行是一家民間智庫型研究機構,其宗旨是致力於調查研究社會轉型過程中有關自由與公正的問題與現象,涉及稅制改革、行業管制改革、公民參與、轉型經驗研究等。傳知行研究所的創始人郭玉閃以及該機構的多名工作人員曾深度參與了發生在2012年的陳光誠事件,他們為營救陳光誠提供了多方面的幫助,並可能因此事直接得罪當局。2013年,北京市文化管理部門曾作出決定,取締傳知行研究所。但是傳知行改變了運作形式頑強的堅持了下來。

評述

此次北京警方對傳知行的整肅,從微觀看可能是對他們參與營救陳光誠的報復,從宏觀看,應當是中國當局加強社會管控,削弱民間力量,打擊民間結社,將一切可能組織化的形態消滅在萌芽狀態的「新常態」,更何況傳知行的研究直接面對和揭示了中國當前社會不公正、不自由的現象以及根源。此輪整肅,針對民間社會團體的打擊不僅是傳知行一家,立人鄉村圖書館、立人學校也遭到關停,負責立人圖書館運營的理事長薛野、副總幹事柳建樹也在這輪整肅行動中被拘留關押數十日,還有其他一些具有影響的NGO,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壓。

傳知行一案,對於當前中國具有非常重要的標誌性意義,其後續發展走向,將對中國民間公民社會是否能夠發展壯大、NGO是否有生存空間、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社會自由度是否一定程度的存在等產生重大和深遠的影響。

公權濫用致人死亡系列案

  • 入選案件:太原討薪女子命喪派出所
  • 撰稿人:李和平
  • 審稿人:劉四新

案件簡介

2014年12月13日,河南省鄲城縣農民工周秀雲女士一家在山西太原龍城大街旁的「龍瑞苑」工地討要被拖欠的兩萬多元工錢時,先被員警、保安無端阻撓,後更遭龍城派出所員警侮辱、毆打,其丈夫王友志被打倒在地,四根肋骨被員警打斷,並被強戴手銬;周秀雲被員警抓住頭髮按倒在地,並被肥胖員警王文軍踩住頭髮,不能動彈,施暴長達一個多小時,後被警方拖進警車,塞於座位縫隙,此期間員警仍對她辱駡、踢打不停,叫囂她「裝死」。被拉到派出所後,員警繼續對周秀雲施暴,周秀雲最終慘死在派出所。之後,太原警方非法對周秀雲家人及工友施壓、布控,在第一時間非法銷毀現場音像證據,更不追究王文軍等惡警的刑事等法律責任,企圖沿用擺平小民的老套路,以達掩蓋真相、袒護惡警之目的。

十天后,一張身穿警服的胖男子腳踩周秀雲頭髮的現場照片引爆網路,這起員警殺人的惡性案件方才進入公眾視野,太原檢方在巨大的社會壓力下不得不被動地將王文軍等惡警逮捕歸案。討薪女子周秀雲命喪派出所案之所以引起全國人民的強烈關注,實因此類本應保護、服務人民的員警反而恣意傷害人民的惡性案件近些年來屢屢發生、屢禁不絕,實因此類員警濫用國家暴力傷害人民的惡性案件比一般殺人、傷害案件的危害性遠為嚴重,實因近些年來員警暴力傷害人民的惡性案件所在多有,幾成蝗災,實因長期以來人民在此類員警暴力案件的憤怒情緒壓抑已久,民怨早已沸騰!

評述

員警濫用國家暴力傷害人民的命案,遠有聶樹斌、呼格吉勒圖、高鶯鶯、錢雲會、朱勝文、吳凡、桑立偉、李旺陽、嚴曉玲等等蹊蹺案例,近有在山東曲阜檢察院院內莫名墜樓死亡的薛福順案,山東龍口李淑蓮、欒桂蓮上訪被當地警方非法拘禁死亡案,湖南麻陽百歲老人張先月因政府強拆其宅、其家6口成年人被非法抓捕、她本人莫名死亡案,人權衛士、法律人曹順利被非法拘捕非正常死亡案等等,不勝枚舉!至於公權力恣意、任性、濫用而侵害公民人身自由、財產的案件,更是不可勝數:山西宋桂清上訪被非法強判4年徒刑案,鞏進軍奮起正當防衛殺死非法截訪者案,張小玉夫婦正當防衛勇殺非法截訪者案,丁漢忠勇抗強拆、正當防衛、鬥殺強拆者竟被判死刑案,範木根十年抗拆、正當防衛怒殺強拆者案……凡此種種,充分證明近二十年來導致人民怨聲載道的強征、強拆之新圈地運動無不與員警等公權力濫用、盜用密切相關!

在此公權普遍肆虐的歷史背景下,惡警王文軍腳踩周秀雲頭髮致周秀雲死亡的圖片自然就具有強烈的符號意義、時代意義和歷史意義了!這張圖片活生生地、藝術地、真實地暴露出這些惡性案件中不受制約、專橫強暴、恣意妄為的員警強權對於中國社會的深重危害,暴露出警民關係、官民關係的勢如水火,暴露出十餘年來周永康主導的是非顛倒、善惡不分、喪盡人性的強力維穩體制的無窮罪惡!在階級對立早已消滅的現代法治時代,生命、自由、財產在任何國度都是個體公民的最根本權利即基本人權。然而,在中國,十餘年來這些基本人權卻被以周永康為首的反人民邪惡勢力假借維穩之名而肆意踐踏,人民飽受屈辱、麻木不仁,大眾敢怒而不敢言,公權力本身則對邪惡熟視無睹,佯裝天下太平!周秀雲屈死于員警的鐵蹄,構成對過去十餘年來員警暴力、公權暴力的血淚控訴,濃縮了周永康僭權時代公權力的全部邪惡要素!底層民眾堅信,周秀雲屈死之冤案不僅是2014年年末的惡性法律、法治事件,不僅是中國底層公民的屈辱事件,不僅是中國員警、中國司法永遠無法抹殺的恥辱,更將是中國從人治、權力治和強權撒野時代邁向法治、權利和人民主權時代的標杆事件!周秀雲,一個普通、善良、無助的底層女性公民,將在中國法治進程中留下正面的形象,而肥胖員警王文軍及其所屬的警方乃至整個司法界必將留下可恥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