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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徵求】團結起來!支付命令的受害者

支付命令核發寬鬆,送達過程常見弊端,近年遭到廣泛濫用,或為詐騙集團犯罪工具,或為金融業者不當催收方法,或為不法人士斂財手段,常見案例如下:

  1. 假法院公文,真支付命令

    詐騙集團先以法院名義連續寄發假造公文給A先生,幾次之後,A先生即不加理會;詐騙集團再以假文件向法院聲請核發真正有效的支付命令,A先生收到後以為一樣是假公文,沒有在20日法定期間內聲明異議。詐騙集團就以支付命令拍賣A先生的房子。

  2. 抛棄繼承未異議,支付命令要還錢

    B先生父親去世後,因為父親生前負債過多,B先生就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幾天後,B先生接獲父親生前債權人甲銀行向法院所聲請的支付命令,B先生覺得自己既然已經拋棄繼承,就無需理會。20日法定異議期間過後,甲銀行就以支付命令強制執行B先生的薪資。

  3. 父母代收支付命令,子女背債一世人

    C小姐大學畢業後,順利找到工作,沒想到任職的公司卻收到法院扣薪公文。C小姐跟法院調閱資料後,才發現多年前母親向銀行借款,竟然未經本人同意,就以尚未成年的C小姐為保證人。銀行為規避民法保護未成年人的規定,還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由母親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收受送達,並要求其不得聲明異議。如此,銀行就能以支付命令對C小姐強制執行。

  4. 太太離家不必找,支付命令要她錢

    D女士受到先生家暴,憤而帶小孩回娘家。由於D女士尚未遷出戶籍,這位先生謊報債權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等法院將支付命令送達戶籍地,這位先生再代為收受送達,隱瞞不讓D女士知道,拖過20日法定異議期間,即以支付命令強制執行D女士名下房產。

如果你有類似遭遇,明明沒有欠錢,卻因支付命令,背負鉅額債務。我們知道你的痛苦。我們已經在立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法》暨《民事訴訟法暨施行法》修正草案,想要解決這個問題。

為了遊說法案,我們需要集結民意,需要團結支付命令的受害者,要求改革。歡迎所有因為支付命令,欠下不屬於自己債務的朋友,主動與民間司改會聯絡,提供你的聯絡方式與案情資料。民間司改會將分享立法進程,召集遊說行動,並編寫新法實施後可行的訴訟須知,讓支付命令的受害者,有機會脫離債務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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