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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緊急聲明

為避免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淪為政治角力工具,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五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針對近日朝野對下任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資格問題,引發爭議,表達嚴正聲明如下:

有鑑於現階段正邁入司法改革的關鍵期,本聯盟認為下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應俱備以下資格:

  1. 勇於維護人權,俱備民主素養、憲政理念及專業能力。
  2. 具強烈使命感捍衛司法獨立,並能有效提高裁判品質、改善司法審判環境。
  3. 具強烈司法改革理念,對落實司法改革不畏譏謗、不計個人得失。
  4. 知人善任,具有卓越領導能力。

同時,對於有立法委員主張司法院正副院長應有年齡上限,且至少應擔任大法官三年以上等資格要件,本聯盟均不表贊同。放諸國內法律,既未對總統、副總統及其他四院正副院長之年齡加以設限,為何獨獨對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年齡設定上限?況且,依國內人口結構逐漸高齡化,年長者生理狀況良好者比比皆是,是否有設限的必要性及正當性,令人質疑。再者,法律人的養成需要時間淬鍊,65歲或許正處於成熟的黃金時期,更無摒除其為國貢獻的必要。

此外,限制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應至少擔任大法官三年以上,將預先排除更多適任人選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可能性,故本聯盟也反對此種無端設限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