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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的查察賄選,應該中立並合乎比例原則

近日由於綠營立委質疑檢察官查賄多查綠營,導致法務部部長陳定南,以及行政院院長先後發言,認為檢察官辦案有意識型態,引起檢察官改革協會及檢察官協會紛紛發表聲明抗議,終於由陳水扁總統出面澄清,查賄應不分黨派,執政黨願意接受更嚴格的標準。事件的產生緣起於執政黨不正確地看待查賄工作,幸而有檢察官的自覺回應,如果執政黨真的回到陳水扁總統所談的這立場,整個事件的發展方向,檢察制度改革聯盟願意持正面的肯定。

查察賄選是攸關我國政治清明的重要工作,因為太多的貪瀆是起因於選舉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使得只有擅長累聚資金的人物,才有辦法進入政治的檯面;這些人物在上台後,不踏實問政,而持續以政治資源累積自己的財勢,以賄選來取得政治舞台的手段,更強化了這種惡性循環,此絕非民主政治選賢與能的真締。民進黨政權上台之初,以改革政治為口號,積極查察賄選,確實讓人民耳目一新。但是查察賄選是公器,執政黨不應以運用勝選工具的角度看待之,執政者推動查賄,也是站在國家整體利益的立場,無論是行政院長還是法務部長,都應該牢記自己是代表國家的中立機關,以政黨立場質疑下屬執行查賄的政治態度,這是明顯失言。藍營質疑查賄不公,這是未掌握政權者常有的反應,執政黨握有國家機器,在位者應受國家職責所拘制,沒有以政黨角度對立發言的立場。到目前為止,陳水扁總統的發言還算掌握住這個方向,檢察官制度改革聯盟期待執政黨能表裡如一的作到這一點,這個事件才會有正面的意義。

檢察制度改革聯盟觀察民進黨政府查察賄選的政策,固然肯定其積極的態度,但也看到由於工具化查賄機制後所產生的隱憂,在此對執政黨鄭重提出以下幾點呼籲:

  1. 執政黨應表裡如一,尊重檢警調查察賄選的中立性,不以明示、暗示或其他機巧的方法操控查賄,造成選擇性辦案的公信力危機。
  2. 查察賄選情資的運用,應該嚴格保留在偵查機關,絕對不可洩流至執政黨派,形成不公平的政黨競爭。
  3. 檢警調機關運用查賄人力及物力資源,應該基於比例原則,不應過度集中,排擠其他必要刑案的偵查,影響當事人權益。也避免成本效益計算失衡,浪費公帑。目前最高檢所推動的檢察官選前十日進駐警察局,其損益成效如何,應該在選後作完整檢討,提出報告。
  4. 檢警調機關查察賄選,應遵守法令程序,更應注意人權保護,絕不可在績效壓力下,急功好利,苛虐搜捕,傷害人民團體交往之正常情誼。

最後,檢察制度改革聯盟呼籲朝野黨派及全國選民,自律自清,絕不行賄及收受賄賂,並支持檢警調機關中立的查賄作為,早日更新政治氣象。

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

澄社
台北律師公會
台灣法學會
檢察官改革協會
臺灣人權促進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