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民間司改會對於近日諸多司法風紀事件聲明稿

據報載承辦職棒賭博案的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因涉四件收取不當利益與洩密案件,遭雲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檢調單位調查發現徐維嶽涉嫌利用職權收賄、洩露偵查祕密、濫權拘捕,已獲不法利益700萬元以上。另外壹週刊也報導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庭甘大空法官喝花酒,並由友人付帳一事…等等。

民間司改會認為,關於此類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處理,應該要透過政府出資成立的財團法人民間評鑑基金會來作外部監督予以淘汰,因為法官、檢察官屬於特殊身份公務員,憲法中規定只有刑事或懲戒處分才能將其免職,所以唯有透過外部的監督評鑑機構,才能根本且有效的在平日就來處理灰色地帶司法人員的道德操守問題,不用待其違法而事證明確時,才予以處置。

民間司改會推動法官法的修法已經邁入第十年,法官法內關於如何處理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問題,以及確實提升法官、檢察官的辦案品質,一直是民間司改會期望達成的目標。現在,司法院就法官法草案即將完成協商,民間司改會也希望第六屆立法院能夠支持本法案,讓法官法草案儘速通過,早日建立法官、檢察官的監督評鑑機制,方能確實杜絕類似相關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