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檢座,這一次真的錯了!

令人遺憾地,李雙全自殺了,很多人把矛頭指向檢察官,但是,又再次令人遺憾地,屏東地檢署還是發表了聲明,簡短地幾句話說明如何地「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當然,重點就是:「地檢署並沒有錯」。

當然,檢察官是對的,如果違反偵查不公開的人是執行命令的員警。但是,除了懲處違法的基層員警之外,是不是也該負些督導不周的責任?當然囉,我們也知道啦,警察的考績不是檢座打的,當然也可以說警察是不歸您管的,這是警政署的責任,檢察官真的沒有錯!

當然,檢察官還是對的,只是命令不准火化遺體、也不過是「合理地」談談「合理的懷疑」,根本就不算違反偵查不公開,和以前的案子比較起來,這件實在是小巫見大巫多了,向來就是這樣辦案,檢察官還是沒有錯!

更何況,檢察官還是有機會變成是對的,只要能證明李雙全是真的犯案人,就會有「拚本」的機會,「實質真相的發現」畢竟還是比啥「程序正義的保障」來的重要,到時侯台灣的人民自然就會站在檢察官這邊,只要讓「以死明志」能「豬羊變色」成「畏罪自殺」就成了。也難怪,緊張加上心喜之餘,股票不小心就對錯帳了。

但是,檢座,您這一次真的錯了!除人民無法將您和警察做切割、且也已不滿過去的辦案水準外,就算後來證明李雙全真的是幕後犯案人,您還是無法逃避人民在程序上對您的苛責!作為實質正義基礎的程序正義不穩固,這法治的大廈再怎麼宏偉,住起來還是令人提心吊膽呀!

※ 刊登處: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