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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給個說法吧!給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提名人的42個問題

前言

總統水扁先生於2007年8月31日提名賴英照為司法院長。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除了提出三不要訴求:「一、 不要爛法官 我們要法官法;二、 不要遲來的正義 要及時有效率的審判;三、 不要烏龍判決 要有品質的專業法官」之外,同時也針對司法院長、副院長、大法官提名人提出了多達42個提問,從而檢視提名人選對於當前重要司法議題的價值判斷是否適任。以下是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評鑑委員會所公開之提問內容:

題庫

壹、 針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之題庫:

  1. 新任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先生於日前就任時主張司法院目前推動的廢除最高法院的一元單軌制度,重新思考是否改變為二元多軌制,以避免權力過度集中於司法院。與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結論相左,您對於司法院組織的改革方向又是如何?
  2. 您是否贊成專業法律研究所?您對於法學教育改革有何具體看法?
  3. 對於人民長期以來對司法的信賴度低落,您認為應如何改進?
  4. 您認為還要多久才會有可以淘汰爛法官的法官法?您是否能提出具體的作法、作出明確的承諾?
  5. 您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法院提供人民及時又有效率的審判?多久可以達到這樣的目標?
  6. 烏龍判決仍然時有所聞,人民還要忍受多久?您對於這樣的現狀有何改善方案?其執行時程又是如何?
  7. 對於刑事訴訟制度之改革,您是否仍會朝起訴狀一本主義的方向改進?您認為羈押、限制出境、專家證人、合理審判期間等制度是否要完全再造?是否要採量刑程序分離?如何再強化辯護人的角色與功能?
  8. 法律扶助制度已施行三年,您的評價及看法如何?
  9. 您認為司法院大法官應如何強化審理程序之公開化?就涉及重要公共議題之釋憲案,應如何強化使公民(或社會團體)參與表達意見之機會(例如美國的「法庭之友」制度)?
  10. 外界常表示「看不懂大法官會議解釋文的意旨」,您認為這種問題是否存在?改善此問題的作法為何?

貳、 針對大法官被提名人之題庫:

  1. 您認為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應如何運用在大法官解釋中?
  2. 您認為我國就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制度(包括立法、行政與司法)有何缺失?比較先進民主國家(如美、德、日等國)及第三波民主潮中就憲法保障人權制度有重大突破之國家(如南非、捷克等)之法律制度,有何不足?
  3. 您認為在憲法未就人民之基本權利規定作修正前,應如何在大法官解釋中突破?
  4. 您認為「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之間的分寸該如何拿捏?
  5. 您是否贊成廢除死刑?死刑是否違憲?
  6. 您認為我國就原住民之權利保障有何不足之處?試從文化、語言、工作、土地與自治等方面析述?
  7. 您認為外國人在我國之人權保障是否應與本國人相同?目前法律制度是否有不當違反平等原則之歧視現象?應如何改善?
  8. 您認為對於外國人及中國大陸人民在台灣之人權保護,是否應依照國民待遇原則?
  9. 您認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2項對外國人得不限次數延長收容是否合憲?
  10. 您認為外國如對我國人民採取驗指紋措施,我國是否亦可對其國民採取相同措施?
  11. 本國人之外國籍配偶申請歸化與定居,看似為中性規定,然卻造成實質上的性別差別待遇。也就是形式上雖未區分男性或女性,但實質上受限制者多為女性,造成對女性較不利之影響。實質平等理論傾向於認為此種差別效果(disparate impact)亦構成性別歧視。然而,實際上受限制者多為新移民女性。因此,新移民女性申請歸化與定居,必須提出財力證明,對於收入較低家庭構成嚴苛負擔。此類措施是否牴觸憲法第七條之『階級平等』及『性別平等』?
  12. 您認為大法官在同性戀者基本權利和性別認同權利爭議上應該扮演之角色為何? 
  13. 大法官是否認為平等權概念於性別部份應擴及於不同性傾向之族群?
  14. 您對於同性婚姻之看法為何?又對於同性婚配收養子女的看法為何?
  15. 您認為一夫一妻制是否為應絕對遵守之婚姻制度?不同宗教社會所採取非一夫一妻制之婚姻在我國是否應予承認?是否可因宗教或信仰之不同而採取非一夫一妻制之婚姻?
  16. 您對釋字第407號及第617號解釋對猥褻定義之看法如何?
  17. 您對大法官如何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和通訊隱私權的看法如何?
  18. 生物基因資料庫的建置可能涉及哪些人權侵害?關於台灣應否建立生物基因資料庫的爭議,應採何種/哪些處理方式以符憲法人權保障之意旨?
  19. 您認為從人工生殖的剩餘胚胎,為研究目的,以體外受精製造的胚胎、體細胞核移轉製造的胚胎、以及體細胞核移轉製造的人與動物嵌合胚胎取得幹細胞,來供研究或疾病治療之用,是否合憲?
  20. 您認為司法權與立法權的界限何在?請以釋字五三0號解釋為例,加以說明。
  21. 您認為大法官釋憲的範圍是否受聲請人聲請解釋的範圍拘束?
  22. 您認為大法官有無權力要求立法院限期立法?大法官釋字530號應如何處理?
  23. 您認為檢肅流氓條例相關規定,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24. 您認為非職業法官參與審判是否合憲?
  25. 您認為公民投票之議題是否應該設限?
  26. 您認為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憲?
  27. 您認為無法官資格之國民參審或專家參審是否合憲?
  28. 您認為「集會遊行法」以及「人民團體法」採許可制是否合憲?
  29. 您認為基於經濟自由之保障是否應限縮我國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適用?
  30. 工會法第四條規定教育人員不得組織工會,是否合憲?
  31. 環境基本法第三條規定「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以環境保護優先」,請說明本條在適用上與其他涉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法律之間的關係。
  32.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條規定「政府處理原住民族事務、制定法律或實施司法與行政救濟程序、公證、調解、仲裁或類似程序,應尊重原住民族之族語、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請問本條所確立之多元法律主義(各原住民族有不同之習慣規範),如何在釋憲過程中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