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台灣社會對法扶董事長的期待

編按:下週一(3/25)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召開第4屆第1次董事會,將推舉第4屆董事長。第4屆民間董事名單:律師代表:林春榮、陳和貴、何邦超、羅秉成;學者代表:李惠宗、吳志光;弱勢代表:葉大華;原住民代表:蔡志偉。

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法扶基金會〉從1998年孕育之初,即備受台灣社會各界寄予無限的期望與託付,希望社會公平正義能藉由法扶基金會的專業服務與國家資源得以伸張。然這三年來,我們看到法扶基金會日趨保守退縮,甚至偏離扶助社會弱勢、捍衛社會正義的崗位。因此一群關心社會弱勢的團體於三年前串連組成「守護法扶聯盟」,並於去年底公開呼籲全面改選法扶董事會,以勇於任事之精神重新開展法扶基金會的新面貌。日前公布的新任董事會中,我們欣慰看到幾位長期投注於社會公益、致力捍衛弱勢社群權益的公正人士進入董事會。

眾所皆知,法扶基金會是以全國人民的納稅錢所設立的獨立財團法人機構,因此法扶基金會是台灣社會全民共有的資產與資源,被賦予為弱勢社群爭取司法救濟的責任。我們期待的法扶基金會應該是積極與弱勢社群溝通聯繫,並持續關懷各弱勢社群的法律扶助需求;我們冀望的法扶基金會是能即時回應社會弱勢,也能實質促進社會公益,提高人民運用司法途徑爭取權益的機會與信念。

就法扶基金會的宗旨與使命而言,法扶基金會即是弱勢社群的代言人,而法扶董事長需要能深刻了解並體認弱勢社群的問題及需求。因此我們誠摯地呼籲本屆法扶董事長應由弱勢社群工作者出任,不僅可促進法扶基金會對弱勢社群的問題有第一線的了解,亦可提升並強化法扶基金會協助弱勢的形象。本屆弱勢團體代表的葉大華董事早年就讀輔大社會系時即積極參與學運及社運,在許多環保、民主改革、婦女運動及青少年權益等場合都可見證其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弱勢社群發聲的使命感,二十多年的社運經驗、歷練與堅持,對台灣社會中亟需受到關懷協助的弱勢社群有深刻認知及第一線協助的經驗,也是本屆法扶董事會中最能代表弱勢社群需求的董事。

因此我們對本屆法扶董事會的訴求如下:

  1. 弱勢團體代表即應是法扶代表,我們強力推薦葉大華董事出任法扶基金會董事長。
  2. 呼籲新任法扶基金會董事們支持葉大華董事出任董事長,彰顯法扶基金會成立之初衷。
  3. 呼籲賴浩敏院長支持我們推薦的人選,或認同法扶董事長應具有扶助弱勢理念;若賴院長認為不該直接介入董事長之選舉,就應由官方代表自由投票。

守護法扶聯盟成員

人本教育基金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原住民族政策協會、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 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婦女救援基金會、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農村陣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勵馨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

新聞連絡人

林仁惠 0935-29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