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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法官與人民站在一起!~「國家暴力,請法官先保全證據」記者會

324凌晨行政院內、外的民眾與學生,遭到警方強力驅離,爆發流血衝突。 警調單位馬不停蹄傳喚學生、約談民眾、甚至大動作聲請羈押,對於衝入行政院的行為積極追查。相較於此,人民頭破血流的照片與影像不斷出現,證明了現場的員警、指揮官、與下命者,必定要負起相關的責任。

隨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我們擔心現場相關影片和監視器畫面等證據會遭到刪除,既然警調單位難以期待,只能透過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期待法官與人民站在一起:

一、依行政訴訟法聲請保全證據:

  1. 林明慧老師與王心愷醫師遭受國家暴力,前者受血流滿身,後者甚至倒地不起,照片與影像被批露報導後,震驚全國,兩人受害之事實明確,但林老師被打後一陣暈眩,王醫師甚至昏迷,兩者無法找出加害者,有賴法院協助。
  2. 是故,林老師與王醫師分別委任義務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將向國家請求損害賠償,依《行政訴訟法》之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

二、警告公務員與警方,切莫以身試法:

  1. 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倘若具有公務員身份,依刑法第134條,更可加重二分之一。
  2. 因此,特別要呼籲掌握相關影片與監視器畫面之基層公務員與警方,切莫以身試法,刪除、覆蓋、隱匿或湮滅證據,以免觸犯刑責。

出席

顧立雄、劉繼蔚律師(林明慧老師訴訟代理人)
黃帝穎律師(王心愷醫師訴訟代理人)
尤伯祥、余宗嗚、黃國城律師等義務律師團成員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

新聞連絡人

高榮志律師 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