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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那些仍在冤獄中受難的人們!蘇案平反行動大隊聲明稿

今天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周政達、趙文卿、許永煌三位法官就100年矚再更三字第1號蘇建和等盜匪案宣示判決,認定被告三人無罪,同時援引妥速審判法第8條規定,宣告本案不得上訴最高法院。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終於無罪定讞。對此,蘇案平反行動大隊發表聲明如下:

  1. 蘇案透過再審平反,以21年的青春,見證台灣司法的緩慢進步

    今天蘇案無罪定讞,是司法史上首件透過刑事再審程序無罪定讞的案例,打破司法死刑零誤判的神話。死囚(蘇案)平反行動大隊1995年成立以來,全力救援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為了是不讓無辜者被冤殺,更是為了健全化司法的改錯機制。因為法官不是上帝,誤判固然可怕,卻是難以避免,但是不願承認錯誤的司法,才是真正的恐怖。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分別在2000年與2008年二次婉拒了陳水扁總統的特赦,是相信總統的行政權固然可以平衡司法權,但司法在體制上本應有自我更正的能力。此次透過再審程序平反,三人對司法體制的堅持與勇氣,值得所有人敬佩,也見證了台灣司法的緩慢進步。

  2. 司法一旦犯錯,你我都是被害人

    警、檢、審犯下的錯誤,讓蘇案三人和相信警檢審的告訴人,同樣虛擲了21年的歲月在司法纏訟中。尤其警、檢、審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常會有意無意地援引司法的歧異判決,任意攻擊指責。此舉除了使當事人雙方都受到二度傷害之外,也常會激化社會的對立。

    犯錯的司法,傷害了所有無辜捲入其中的每一個人。司法一旦犯錯,受害者不止是冤抑的被告,相信司法的人也是深受其苦。司法應該要有勇氣,面對且處理自己的錯誤,才能讓大家消弭並放下因此而生的莫需有仇恨。

  3. 改革刑事再審制度,建立有效改錯機制

    蘇案透過再審平反的艱辛歷程,突顯刑事訴訟再審制度的嚴重缺失。現行的再審制度不像改正錯誤的機制,反而像是掩飾錯誤的機制。蘇案平反,只是冤案平反的開始,當務之急是改革不合理的刑事再審制度,莫忘那些仍在冤獄中受難的人們,無時無刻都在呼喊自由,亟待救援。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成員

人本教育基金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