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徐自強的練習題》紀錄片台中特映會@台灣美術館

我覺得他們根本沒有把我當一個人,所以我常常說我站在法院前面,其實也沒有什麼要求,就是拜託把我當作一個人,我身後有家庭、有家族,這影響的不是只有我一個人。

我覺得他們對於案件當作一種「作業」,「作業」可以寫好寫壞,可以隨便寫,只要有交就好了。一個案,好像一個作業。

徐自強 台灣冤錯案受害者

你不一定聽過「徐自強」,但你或許聽過「江國慶」、「蘇建和」。徐自強正和他們一樣,都在這個司法牢籠中載浮載沉了許久,但是徐自強比江國慶「幸運」了一些,他沒有賠上他的性命換來最終的清白,他只賠了21年青春,而其中16年歲月在囹圄度過。

徐自強是台灣著名的冤錯案件受害者,徐自強案更「勝任」了台灣司法史上諸多的第一次。第一個在死刑判決確定後,因為大法官憲法解釋(釋字582號)而獲得重新審判的機會;第一個因為《刑事妥速審判法》生效而獲得釋放的被告,脫離待了16年之久的1.368坪死囚房。在歷經過5次非常上訴、1次釋憲、7次死刑宣判、更審9次之後,徐自強總算迎來了清白,成為自由人。

紀錄片導演紀岳君,前後紀錄了徐自強長達5年,他起先和一般民眾心態相同,認為法院不可能隨便判人死刑,徐自強必然參與了犯罪。然而紀錄越深,持續挖掘這段故事的他也產生了疑惑,在大量閲讀司法單位的訊問、審判內容,從中找出不少矛盾處,也尋訪徐自強的義務辯護律師、參與聲援的民間團體,了解他們為何願意協助徐自強,並且再訪問退休法官,多方探索台灣的司法生態,想探究這其中是否有著外界無法想像的秘密…

報名參與

時間

2017/5/6 (六) 14:00

地點

國立台灣美術館 1F演講廳(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捐款贈票

350 元/張

映後與談

主持 洪明儒
律師

羣倫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中律師公會第29屆第3任理事長

與談 李茂生 
台大法律系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曾參與徐自強案判決評析,長期關注與參與司法人權議題。

與談 徐自強
台灣冤錯案受害者

歷經20年訴訟,曾被判7次死刑、2次無期徒刑,在2016年10月終於無罪定讞。現為民間司改會工作人員。

與談 紀岳君
紀錄片導演

《徐自強的練習題》紀錄片導演,前後紀錄了徐自強長達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