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小筆記:「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第二次會議

  1. 本次會議歷時三個多小時,主席裁示自下次會議開始,上午9點開會。

  2. 本次會議流程及席次規劃有幾處調整,有助於非法律人參與討論

    1. 讓法律人、非法律人交錯坐
    2. 非法律人優先發言
  3. 會議開始時,委員間對於是否預定每一議題的討論時間,以及各議題於後續會議的討論次序,爭執非常激烈且僵持不下,必須動要到表決,直到第51分鐘才進入議題一「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的討論。

  4. 議題一「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討論約45分鐘,委員對報告人提出的問題分析(究責困難、行政管制不足)有高度共識。會議決議的產出,主席要求委員成立小組,負責提出書面報告,而非交由院部或幕僚。往後的議題決議產出,也比照此模式。

  5. 議題二「法官、檢察官的多元晉用與監督」討論尚未結束,連同議題三「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功能的檢討或法律人評鑑基金會建置可能性」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會議附件

  1. 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司法院意見)(資料編號-3-2-討1)
  2. 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法務部意見)(資料編號-3-2-討1)
  3. 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行政院環保署意見)(資料編號-3-2-討1)
  4. 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內政部警政署意見)(資料編號-3-2-討1)
  5. 法官的多元進用(尤伯祥委員意見)(資料編號-3-2-討2)
  6. 法官的多元進用(李佳玟委員意見)(資料編號-3-2-討2)
  7. 法官的多元晉用(賴恭利委員意見)(資料編號-3-2-討2)
  8. 法官、檢察官的多元進用、監督、評鑑及人事制度的多元代表性與性別平等化(司法院意見)(資料編號-3-2-討2、3)
  9. 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功能的檢討或法律人評鑑基金會建置的可行性(司改會意見)(資料編號-3-2-討3)
  10. 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功能的檢討或法律人評鑑基金會建置的可行性(司改會簡報)(資料編號-3-2-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