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民間司改會2016工作報告

壹、法案推動與制度改革

  1. 檢、警制度之改革

    1. 推動《檢察署組織法》與《檢察官法》,落實「審檢分立」並陽光化「檢察一體」。
    2. 改革警察制度改革:從制度面研究根本解決警察違法濫權處理社會運動事件之道。提升偵查之品質,正常化檢、警關係。
  2. 持續推動《法官法》修法

    1. 《法官法》限制人民直接請求評鑑法官、檢察官之權利,要求經由各團體提出,卻未賦予團體適當之調查、閱覽卷證權,致使個案評鑑效能不彰,將持續監督推動,要求修法。
    2. 《法官法》中個案評鑑請求時效規定遠低於《公務員懲戒法》,使大量案件因已逾評鑑請求時效而不付評鑑,致使個案評鑑效能不彰,持續監督批判,要求修法。
  3. 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1. 持續推動立法民間版本對案《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反對司法院版「觀審制」。
    2. 研析並擬定「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所需要之各種法案與配套措施。
    3. 擴大於全國各地進行「模擬陪審法庭」活動,蒐集實證數據與資料以供前項工作使用,同時推廣「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4. 刑事訴訟新制再改革

    1. 因應《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之推動,討論刑事訴訟法起訴狀一本主義之修法。
    2. 針對司法院於立法院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本會提出民間版對案,持續推動。
  5. 鑑定制度改革

    1. 蒐集鑑定瑕疵之個案向監察院陳訴,以個案中出現的鑑定瑕疵突顯制度的不足。
    2. 透過修法成立司法鑑定委員會,促成涉及司法的各科學領域,能建立起各自鑑定流程的SOP。
  6. 推動《全民司法改革運動》專案

    1. 全民司法改革運動目標是建立一個人民參與,可以回應人民的「常設性司法改革機制」。
    2. 全民司法改革運動特色為「擴大參與」、「公開透明」、「法治教育」。
    3. 專案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蒐集民眾從不同角度,不同經歷所感受到「司法的問題」,第二階段則係分析蒐集到的司法問題,它背後可能的「成因」是什麼,第三階段擬定「解決方法」,逐一列出各種解法的優缺點,以及執行上可能遇到的困難,還有配套作法,以讓解法的決定能更完善周全。

貳、個案工作

  1. 拓展申訴中心服務至台中與高雄地區

    1. 台北辦公室繼續受理民眾之申訴案件,包括不適任法官檢察官檢舉案及冤錯案之救援。
    2. 成立中部辦公室,與當地律師與學校合作,受理申訴案件、合作辦理活動、協助個案,逐步整合中南部地區的當地資源。
  2. 社會運動訴訟案件(自訴、辯護)持續進行

  3. 重大冤案救援

    1. 徐自強案:
      • 刑事更九審判決無罪,持續關注之後發展。
    2. 江國慶案:
      • 刑事究責:北檢已第三次不起訴處分,持續監督偵查進度。
      • 民事求償訴訟:第一審已經判決,目前繫屬二審中,持續發動法庭觀察。
    3. 邱和順案:持續動員志工每週探視,並協助律師團聲請再審及釋憲等救援行動。
    4. 蘇建和案:無罪定讞,將進行後續的公開全部相關檔案、舉辦研討會等交流計畫。

參、擴大組織志工工作

  1. 法庭觀察

    1. 持續招募志工及實習生,與各大專院校及高中進行全國法庭觀察服務學習課程,撰寫觀察報告。
    2. 進行更深入之專業型法庭觀察。
    3.  建置司法陽光網與可即時回報之手機APP,並嚴謹篩選與防偽機制,待累積與蒐集資訊後,向相關單位查證,請求自律或提出他律。藉此充實對法院與檢察署之觀察,以補長久以來無充足人力進行全國性、全面性法庭觀察,以及無法進入偵查庭觀察之缺憾。
  2. 經常性志工活動

    1. 舉辦暑期學生營隊,讓司改的種子在各大學院扎根。
    2. 舉辦帶狀性或全國巡迴講座:結合志工在一年內舉辦至少12場巡迴講座,普及法治觀念。
    3. 與台大、政大、東吳、文化、台北大、真理、中原、靜宜、高大等大專院校合作辦理實習課程,提供學生接觸司法現場,參與司法改革的機會。
  3. 社會運動義務律師平台之志工計畫

    1. 持續運作義務助理團。
    2. 律師培力:將律師在社會運動中陪偵及訴訟的寶貴的經驗累積成文字出版,搭配舉辦律師培力訓練,邀請經驗豐富的律師與會座談,讓更多律師投入,並保障當事人在訴訟上的基本權利。
    3. 擴大志工參與:招募志工參與義務律師團平台,讓義務律師平台積極運作,為未來的法律公益實務注入更多活水。

肆、司改會行政團隊之革新與進化

  1. CiviCRM系統建置

    • 建置志工系統CiviCRM,透過策略規劃和定期檢討,設立並修正志工活動及訓練課程,藉以形成各種類型之核心志工,建立志工組織的運作模式,進而促進志工間之彼此交流。
    • 透過建置CiviCRM系統,整合志工、活動、捐款者、電子報功能,系統化與分眾化管理。
  2. 司法改革20年「數位典藏」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自1995年11月成立已來,迄今已20年,累積相關文件資料十分可觀,已完成數位化,並開始建置網站,準備上線。
  3. 強化電子媒介、網路之宣傳出版

    • 持續更新本會網站。
    • 定期發送電子報。

伍、聯盟工作

  • 持續參與「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守護法扶聯盟」、「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監所改革聯盟」。

陸、法律倫理教育中心

  • 定期舉行讀書會,持續第二階段出書計劃,出版法律社會學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