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個案評鑑制度與法官、檢察官監督研討會

法官法於2011年7月6日制定公布,其中個案評鑑制度的法制化,可謂法官法的重要特色之一,其任務是針對法官、檢察官的個別違失行為,依違失行為的輕重程度,啟動後續的懲戒或懲處程序,以確定涉有違失行為的法官、檢察官應受何種處分,期能獲致提升司法公信力之立法目的。

2016年5月,民間司改會發起「全民司改運動」,邀請全民投票,選出當前亟需解決的司法問題。投票結果顯示,「缺乏明確客觀審查標準以淘汰真正不適任的司法官」竟然榜上有名,牽引出司法實務工作者與一般民眾對於個案評鑑制度,乃至法官、檢察官懲戒監督制度實效性的疑慮:人民所說的「不適任」法官、檢察官,實際上到底是甚麼?現行個案評鑑制度能否篩檢出真正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還是造成反淘汰?

《法官法》「個案評鑑制度」自2012年1月6日實施迄今五年,已累積一定數量的評鑑決議,可供公眾檢視,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發展出的審查標準是否足夠具體明確?是否有助於建構「不適任」的觀察指標?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與監察院彈劾、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關係為何?以及個案評鑑制度之實施是否有助於建立有效的法官、檢察官監督機制?故民間司改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共同舉辦此研討會,邀集審、檢、辯、學,尚祈不吝給予批評指教。

線上報名

時間

2017 年 1 月7 日 (六)14:00-17:00

地點

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與會者

主持人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報告人
高榮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黃齡萱/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

與談人
蔡博方/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 助理教授
王金壽/成功大學政治學系 教授
姜世明/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林振煌/中華人權協會理事兼法律服務委員會主委
林三元/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副廳長
施泓成/律師、台北律師公會代表
吳萃芳/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流程

時間 議程 主持人/報告人/與談人
13:50~14:00 報到 --
14:00~14:10 主持人開場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14:10~14:40 民間司改會年度觀察報告發表 高榮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黃齡萱/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
14:40~15:25 與談(一) --
15:25~15:35 中場休息 --
15:35~16:35 與談(二) --
16:35~17:00 現場發問及回應 全體與會者

主辦

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