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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要當律師?~李亦庭律師執業心得分享

2015/08/27 司改會為新進律師辦理跳tone講座,邀請李亦庭及柯宜姍兩位律師分享自己至目前為止的律師生活,提供給即將踏上律師路的受訓律師們,不同的職業想像。本文摘要李亦庭律師分享內容。

當律師,要幹嘛?

「為什麼要當律師?」這句話乍看之下,似乎是一個法律系學生在選擇踏上國考路途前,會先反覆思考、咀嚼再三的一段話。但至今執業將近五年的李亦庭律師卻仍然詢問了「學弟妹們」這個簡單,但卻是最影響將來的執業路途最為深遠的問題。因此,「你現在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當律師的,請舉手。」就成為了李律師在本次【跳tone講座】中的「開場白」。「當律師,可以做什麼樣的事情?」李律師又補充的問道。

我們可以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

法曹體系其實就是由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務等幾種角色所構成。李律師指出,因為律師本身具有相當的「自由」程度,因此,與其他幾種職業相較之下,除了得以在自己的工作中盡情地發揮所長外,也可以有多餘的時間去參與社會活動。「臺灣過去以來,很多的法制改革甚至是社會的政治民主運動,都是跟律師有關」,在此,李律師也特別點出了「律師跟社會接軌」的重要性。

畢業於臺大法研所民商法組的李亦庭律師提到自己因為受到邱聯恭老師及許士宦老師治學的影響,計畫在從事三年的律師實務工作後,就出國留學並邁向自己嚮往的學術道路。不過,目前執業生涯即將邁入第五年的李律師,雖比原先計畫多出將近兩年的時間,但李律師目前仍然秉持這樣子的夢想前進。「行動,我們看到一些事情時會有很多的想法,但是我們不敢跳出來講,我們不敢走上街頭。」在講座中,李律師也特別分享在法研所的就讀期間中,受到基法組及刑法組同學參與校務及社會議題「行動」熱忱所影響,價值觀逐漸轉變,成為了自己未來走向公益辯護之路的楔子之一。

「我們可以在各自所關注的議題、領域上面,我們可以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李律師說。

新手律師大哉問

求職大作戰

李律師舉出自身經驗告訴大家,有理想的律師事務所就盡量投履歷過去,他自己則是一間間打過去詢問有無開放實習的職缺:「請問你們有沒有開缺?」甚至也提到了律訓同梯友人,則是在律訓時看到某個講師就立即衝上前去詢問有無開缺,而後來成功爭取實習的經驗,因此,「找實習,就是積極主動」。此外,李律師也說,因為自己想朝學術路線邁進,因此,在投履歷時則盡量投大所,希望藉由Leading Case、短期內比較能碰觸較為繁雜的案件以提升自我。而履歷的書寫,則可以參考已經求職成功的學長姐的經驗,其中,除了履歷所附的附件也很重要外,當然,「外文能力」也是必備的能力資格。就履歷內容而言,李律師則是連在麥當勞、工地打工的經驗都隨附在後,但李律師也認為,新手律師在將相關人生經歷放入履歷表的前提──必須要對自己求職有加分的效果、讓老闆對於這份履歷是有興趣的。那麼即便雖然現在不符合事務所的需求,但只要個人所突顯的特質一被看見,至少就會有面試或筆試的機會。在進入事務所後,最重要的就是人際關係的相處。如果是在大所,可能需要應付的是為數甚多的合夥人,要熟知合夥人的習性、妥善分配事務處理的先後順序,李律師並提醒:「事務所的『眉角』在進去後就要多問、多學。」

此外,李律師在筆試中,也遇過中翻英、英翻中的筆試及英文自介的經驗,這也顯示出「外文能力」的重要性;而針對面試部分,則常常考驗應試者的臨場反應,例如:有時會對於個人特質(家庭背景、興趣專長、個人經歷等)有較細緻或尖銳的問題,此時就需要有化缺點為優點的能力。李律師也提到在面試前可以上網搜尋該事務所有關的情報,除了對老闆的領域能有初步的掌握外,重點還是在於先知道自己想學到什麼、想跟什麼樣的老闆,而不是一昧的迎合老闆,因為老闆的領域有可能就是你未來想學、想投入的。

大所vs.小所

李律師分析,就大所而言,動輒有六七十位律師,可能有分為四組,分工也較細,因此,在應徵前,應先考慮未來想進該事務所的那一組?或哪一個類別?這點雖難以在網頁上看出端倪,但就必須多方打探訊息。分工細的好處是,得以專精某個法領域,能遇到難度相對較難、數量多到甚至可以塞滿整個小房間的案卷,過程中雖很痛苦、且也比較單一地作那個案件,但因為人數眾多的緣故,針對案件會有更多的討論與研究;小事務所的話,則是可以直接和老闆學習,可能會碰到各種類型的案件,此種事務所亦適合未來希望自己開業的律師。李律師在這裡也藉由與顧立雄律師的互動經驗,強調培養快速切入案件重點、隨時掌握案件狀況等嚴謹態度的重要性,並傳達「好的律師不是口才好,好的律師是不斷地學習怎麼作策略判斷。」的觀念。

老闆,我們不加班好嗎?

也有新科律師提出「是否一定要加班」的問題。李律師對此則回應自己不會因為老闆在或不在而決定是否要加班,而是如果需要花更多的時間,例如三天才能夠完成一份書狀時,自己會盡可能在一天內即便加班都會將書狀完成。此外,格外重要的是「態度」,時間到了雖然下班,但所交出來的狀仍然需要具有一定質量,讓老闆能夠接受準時下班的情況。

律師,卡關怎麼辦?

新手律師剛開始什麼都不會,寫狀不會、作判斷不會,在此,可以「模仿」事務所中的例稿及前人的案件紀錄,並從中累積實務經驗。並且,在審視案件時第一個必須要注意的就是有關的期日,這點有助於判斷不變期間、時效甚至追訴權時效等,以避免案件因為逾越期間所生之不利益。至於,新手律師常常遇到的第二個難題是:在接受諮詢時遇到不會的問題時,該怎麼辦?法律見解的正確性常關係到當事人訴訟策略的進行,除非案件非常簡單,僅需查閱相關規定即可確定者外,遇有不擅長領域的問題時,可以直接向對方承認此種情況或試著以回去再行研究、事後再電話告知內容等方式回應較為保險,而當事人多半也能體諒。

此外,「被質疑」在執業初期也是經常發生的狀況之一,李律師對此則提到除在初次見面時,須展現認真、積極的態度,即便當下無法提供專業建議,但在與客戶長期合作並建立信任關係後,有關疑慮會慢慢降低,「雖然較累,但年輕律師靠的就是體力,有時間並認真地給予諮詢意見」李律師補充說道。而針對學員所提出「如何拿捏收費標準」的部分,李律師則建議可參考同業價格甚至是「因地制宜」,以擬出合理的收費標準,也提醒同業間應避免削價競爭的情況,否則將有淪為「廉價勞工」的疑慮,而在遇有是否「應」給予免費諮詢的情形時,則得以該案件所花費的時間及成本、案件類型及當事人的資力程度,作為考量的因素及基礎。

勝敗乃兵家常事

律師須適度將自己從案件抽離。李律師特別提到目前雖存在有法官態度不佳的現象,但如在裁判中的心證形成過程,係對當事人有利時,則不妨對態度不佳的問題予以「忽略」。而目前法院生態中,有關刑事法院──「有罪推定」、民事法院──「誘導取證」、行政法院──「敗訴法院」的現象仍屬常見,所處理的案件不盡理想的情況在所多有,李律師對學弟妹施打預防針:「實務沒有想像中的簡單,盡力就好。」有些律師太過將當事人放在自己身上,基於當事人的利益考量,須避免過度的情感投入,須適時與案件作切割。此外,需多元發展各領域,如家事案件、工程案件、勞工案件等,不能僅以一般民刑事案件為主軸,未來更是如此。

在本場次中,李律師最後則以NGO的投入作為壓軸,司法改革的命題如為肯定答案,律師則負有了責無旁貸的義務。法官在進入體系後,受到官僚體系的約束、教授作為學者,可能無法與實務有近距離接觸,因此,李律師也以「律師簡直生下來就是作改革者」作為講座的Ending。此外,在Q&A中,李律師與柯律師也一起接受了在場學員的提問,並提供良善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