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馬司法改革成績慘不忍睹

馬總統民調低落,2008年414項政見跳票嚴重,2012年提出「黃金十年、國家願景」,至今氣若游絲。6周年,仍應老實依其政見回顧一下,該肯定就肯定,該批判就批判。

試圖振作:馬總統2008年司改政見散落在「民主改革、廉能政策、人權政策」三部分。從「嚴禁政治力介入司法(第135點)」、「加強司法人員保障、無後顧之憂(第144點)」、「禁止政治監聽(第286點)」、「多元專業有人民參與的定期司法官評鑑制度。增設翻譯人才、法庭速記員(第287點)」不一而足。

上任1年後,開始推行兩公約「內國法化」,說句公道話,這是蠻了不起的事情。縱算後續政府部門配合有點心不甘、情不願,「人權政策」終究有個好的開始。其他部分就馬馬虎虎,最有效率又果決的,是在偵查庭添購四百多部電腦螢幕,讓被告可以隨看、隨更正筆錄。果然,若有切身之痛,就會義無反顧地改革。

重大法案被牽著走

再而衰:政治人物的甜蜜期是短暫的,八八風災後,馬政府的民意滑落,改革的步伐就益發艱辛。弔詭的是,執政黨掌握國會多數,體制的變革,馬政府仍然歸因於立法怠慢。相較於此,2010年通過了被質疑為背後另有動機的《速審法》,加上因法官集體貪污、司法院長下台、白玫瑰運動,20餘年無動靜的《法官法》也被迫通過,這些重大法案,反而都不在馬總統的預料與清單裡。

至此,馬總統已略見疲態,無法主導司法改革議題,就被牽著走;無心積極改革,就被民意反噬。令人難過的是,在2011年「黃金十年」的政策,司法改革顯然乏善可陳,就被擠壓成「廉能政府」的一環,弱化到彷彿只要司法官不貪污就是司法改革。而比較具體的政策有三:推動「觀審制」、設立「司法保護中心」、採行「修復式司法」。

政治監聽導致破功

三而竭:「司法保護中心」著實不知所云,也未見蹤影;「修復式司法」立意良善,但本質上和馬政府熟悉的重刑思想有矛盾;於是,就只剩下「觀審制」這道大菜,君不見司法院近來大力鼓吹,看來,馬總統也只能孤注一擲了!

總而言之,除了兩公約外,司法改革的成績是慘不忍睹的,尤其在檢察總長爆發監聽疑雲之後,連不介入司法、不政治監聽都「破功」了。歷史有其相似性,下一任總統若想司法改革,良心的建議是:請想清楚、下決心,並且,請趁早!